根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4月11日,根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根河市人大主任车启明,副主任葛军、古香莲、刘伟及根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根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德春,根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于仁忠,根河市人民法院院长安志国、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占江,部分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及相关科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四项议程,通报了根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通过,接受哈斯额尔敦同志辞去根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孟祥宝为根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孟祥莉根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刘英武根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金保根河市人民法院满归法庭庭长职务。任命:刘宝军为根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进军为根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英武为根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先银为根河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会娟为根河市人民法院满归法庭庭长,马世磊为根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被任命人员进行了述职和宪法宣誓仪式。车启明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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