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讨债、报仇、打架 武汉“地下执法队”黑社会团伙获刑

东西湖警方调查一起看似普通的砸车打人案件时,发现当晚持械滋事的一伙人系受人指使故意报复,顺线深入追查,挖出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放贷、讨债、报仇、打架、打砸,只要有人给够钱,这伙人“什么都愿意做”。该案近日在东西湖区法院一审宣判,黄某兵等11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11年6个月至2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放贷、讨债、报仇、打架 武汉“地下执法队”黑社会团伙获刑

该团伙进入警方视线是在2017年10月26日,今日,办案民警介绍了打掉该团伙的经过。

10余名男子持械夜袭小货车牵出“地下执法队”

2017年10月27日凌晨0时许,男子黎某文和朋友胡某、哥哥黎某仁等人外出消夜,黎某仁驾驶一辆白色全顺牌货车,行至东西湖区沿海赛洛城小区翡丽公馆旁停车。黎某文刚下车就看到路边突然蹿出10余名男子,这些人持洋镐把等工具,恶狠狠地朝黎某文等人的车辆砸来。黎某文和胡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这伙人追赶未果,又手持洋镐把将全顺货车车窗全部砸毁,打伤坐在车内的黎某仁,致其颌面部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左肱骨外上髁撕脱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东西湖区警方调查发现,原来是桂某(另案处理)同黎某文因借款纠纷产生矛盾,桂某遂指使黄某兵等一众人等对黎某文实施报复。

鉴于案情重大,武汉市公安局成立专班侦办,集中警力深挖彻查。市、区两级扫黑办督促指导,从该涉黑线索中查出了一个内部分工明确的涉黑组织。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警方在武汉、广州等地陆续抓获10名团伙成员,黄某兵外逃到缅甸。2018年7月,武汉警方在云南警方支持下将黄某兵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介绍,审查中发现多起类似案件,该团伙收受钱财,充当“地下执法队”。团伙成员交代,放贷、讨债、报仇、打架……“只要给得起钱,什么都愿意做”。

放高利贷非法拘禁逼得欠债人背井离乡

为快速牟利,这伙人还染指高利贷。对于无力偿还的借款人,黄某兵等人从不手软。

2015年7月,黄某兵向武汉市新洲区居民于某收取高利贷债务,带领3名打手驾车前往新洲区,将于某强行带至新洲区邾城街某西餐厅二楼一包房,对于某拳打脚踢,限制其人身自由。当日下午6时许,于某承诺15日内归还高利贷债务,黄某兵等人才将于某放走。

2016年11月底的一天下午,李某武等人受指使再次找到于某,对其殴打强行带上车,途中于某报警。然而,当他报警后走出派出所时,又被李某武等人堵住并被带至某宾馆房间看管。直至次日凌晨,于某才瞅空逃了出来。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自2010年至2017年,该组织通过在新洲汪集等地放高利贷,借债人不接受高额利息无法还款时,就指使组织成员有组织的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当事人就范。人被迫离开武汉远走他乡,有家不能回。

黑团伙提供免费食宿犯事坐牢的照常发工资

警方查明,该团伙形成黄某兵、张某为骨干成员,陈某阳、李某武、余某伟等成员为打手的塔状结构。黄某兵、张某负责管理和发号施令,带领组织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形成了“服从指挥、随叫随到,不准吸毒、赌博、不准私自扯皮”等组织纪律和管理模式。该团伙吸纳成员要经过面试,每月固定开例会,在常青花园租住房屋供组织成员集中住宿,免费用餐,按月发工资,作案后有慰劳奖励,为犯罪坐牢的团伙成员发放生活费,还专门购买一辆别克GL8商务车用于作案。

2012年以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非法拘禁2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致2人轻伤、3人轻微伤,财产损失严重。

东西湖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兵等11名被告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放贷、讨债、报仇、打架 武汉“地下执法队”黑社会团伙获刑

3月27日上午,东西湖区法院一审宣判,黄某兵等11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2年9个月,并处罚金。11名被告人当场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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