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权在法律上是属于村集体还是前使用人?

建行渐远


这个问题有点儿复杂。题主只说了是闲置多年的宅基地,并没有交代清楚是老房子倒塌以后的宅基地呢?还是村子里批了宅基地以后,一直就没有动工盖房子?如果属于后者,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规定,从宅基地批准之日起,两年以内如果没有动工建房子的属于自动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归村集体。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但是大家都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有些时候还是要考虑到农村的风土人情,来具体对待一些事情。如果农民家里因为突遭变故,短时间内实在是没有能力盖房子,那么村集体也不会真的就根据法律,把宅基地收回。






再来说说假如是老房子坍塌以后的宅基地。如果是本村村民,现在都实行一户一宅制,如果你们家就这一处宅基地,那么即使房子坍塌了,宅基地还是归属于村民。这样的情况又不太可能,如果就一处宅基地,房子是不可能坍塌的。谁家能在房子里面住着,眼睁睁的看着房子倒了?这根本不现实。一般情况下是父母或者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子,属于遗产继承。这样的情况虽然说是一户多宅了,但是按照继承法,老房子的宅基地还是属于继承人的。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宅基地的主人多年前离开了村子,一直没有回到老家,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加上风吹雨淋,所以就倒塌了。我们村里就有这样的情况,在过去那个贫穷的年代,大家连饭都吃不上,很多的人都去闯关东了。一去就是几十年,老宅子扔在村里无人管理,年头久了以后,房子自然而然的就倒塌了。最近几年,我们老家富裕了,农民的日子也越来越好过了,那些闯关东的人又回来了。他们回来以后,原来的老宅子,还是他们自己的。村集体并没有因为他们多年不在村里住而收回他们的宅基地。这些人回到老家以后,重新翻建了自己的老房子。





第四种情况是非农业人口在老家的宅基地。很多的农村人,因为工作或者学习的原因,变成了城里人,户口也成了非农业人口,但是他们在老家依然有自己的老房子。像这样的情况,只要房子在,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归个人,如果房子自然倒塌,按照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应该归集体。不过这样的情况也很少,一般情况是不管人家在哪个城市上班,也不管离村子有多远,只要家里的房子需要修缮的话,千里迢迢也会跑回家来,修缮自己的老房子。


灵子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民依法申请的宅基地,应该在两年之内动工,如果农民申请了而不动工,造成土地闲置两年以上,村集体应该收回其土地使用权。事实上,农民申请宅基地,都是急于建设的,很少有申请后放置不建的。所以,农村现在存在的闲置的宅基地,大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宅基地,即老房子坍塌后留下来的荒废房场,我们当地习惯称之为屋夼,有的残留着断墙残瓦,有的被原房主清理后种了树木或者粮食蔬菜。

那么,这些空房场,使用权归谁?那就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老房子是祖上遗留下来的,农民建新房子后废弃了,农民建新房子时没有签订建新拆旧协议,房子在时,宅基地使用权应该还是原使用人或者其继承人。如果房子已经倒塌无使用价值,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收归村集体。本题涉及到的闲置宅基地,应该属于房子倒塌的情况,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无疑。如果当时签订了建新拆旧协议,那宅基地早就应该收归村集体,农民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

如果老房子是继承而来,继承人是农业人口,又达不到一房一宅的基本标准,那宅基地使用以还归原房主的继承人,但这种情况下一般只有推倒重建的可能,没有荒废不管的可能。如果继承人是非农业人口,长年在外工作,可能对老房子造成不管不顾,即使其倒塌荒废。这种情况下,自房屋倒塌之日起,继承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终止,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权。

只有一种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还归其原使用人。就是该老房的所有者是农村户口,而又只有这一处住房,由于长年外出务工或在城市居住,导致家中房子无人经管造成倒塌,宅基地荒废闲置。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不可以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因为人家可能随时回村居住生活,发现房屋倒塌后可依法申请翻建或重建。

综上,农村宅基地不管闲置不闲置,所有权都是归村集体的,只有其使用权有可能出现争议。只要不是农村人口只有这一处宅基地情况下,闲置多年的宅基地使用权都应该收归村集体重新分配。


齐东晏子


农村闲置宅基地很多人都习惯叫老屋基,或者叫老宅子,一般是指以前修建过房屋的闲置地块。


那么农村闲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权在法律上是属于村集体还是前使用人?

闲置宅基地的形成有多种,不同情况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不同。

第一种是农民修建了新房子,将老房子拆出或者房屋自然垮塌后的闲置地块。

1、如果将闲置宅基地恢复成耕地,当成自留地使用,那么自留地的使用权依然属于前承包人,自留地的用途可以种菜、种粮食、种水果、堆放杂物稻草等。自留地不同承包地,承包地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的,有一定承包期限,自留地是不参与土地确权的,跟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永久使用。

2、如果把闲置宅基地当成宅基地使用权看待,按一户一宅规定,原使用人修建新房子后是没有权利再利用此闲置宅基地建房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


第二种是农民异地搬迁后遗留下的老屋基。

1、有偿异地搬迁。由于宅基地使用人已经获得国家拆迁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农民不能再使用闲置宅基地。

2、无偿异地搬迁,户口留在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原使用人,原使用人在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不影响在村集体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利。

3、无偿异地搬迁,户口已迁出村集体的。这种情况包括以前农转非和农民跨村跨地区搬迁的情况。这种闲置宅基地只能恢复成耕地使用,不能建房,在土地承包期内,闲置宅基地使用权跟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归原使用人。


总而言之,农村家庭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非本村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农村有住房,老宅基地的使用权都归村集体,唯一户口在本村而在外买房的农民才有闲置宅基地使用权。闲置宅基地不能当宅基地使用建房的,可以恢复成耕地和自留地,由原使用人使用。注意,虽然闲置宅基地不能建房,只要原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得到补偿,村集体是无权收回闲置宅基地的,必须有偿收回或者自愿有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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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阿洪


农村宅基地不管闲置还是村民正在使用中的,所有权都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所有的土地除归属于国家的之外,农村其它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属村集体,包含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四荒地等等。

宅基地是村里因村民居住需要,而免费分配给村民的一项带有福利性质的住宅资源。在我国也只有农民身份的人员才能享受到该福利。



许多村民在潜意识中都会认为自家的宅基地是自己的私人财产,自己可随意处理,这是错误的思想,宅基地块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旧房拆除后原址重建都需要得到村委的批准及镇、县两级政府的审核。

村民不能私下买卖宅基地。

村民手中的宅基地不可私下进行买卖,宅基地交易只能本村成员之间流通交易,需经村、镇、县审核后才行,禁止村民将宅基地出售给城镇居民,村民因出租、交易宅基地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也不会给予批准。



宅基地是在这几种情况下村里有权收回。

虽然宅基地是村民免费永久使用的土地,目前因历史遗留原因,有部分农民存在一户多宅的状况,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事的原则,国家也承认了这么宅基地房屋的合法性,但目前实行一户一宅政策,村民已经新建了住房的,旧宅已经不能进行修缮或者重建,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块由村里收回。

户口已经外迁的村民,原村里遗留的房屋也不可进行修缮或者重建,自然倒塌后同样由村里收回。



村民或者户口已经外迁的所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同样不能修缮或者重建,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块同样由村里收回。

村民如果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的情况下,所继承的宅基地可向村、镇、县三级提出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己名下进行重建或者修缮。


南粤新农人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农村的宅基地不管闲置与否,不管宅基地上有房与否,它的所有权都归集体所有。可以说,只要是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它的全部归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不单单指宅基地,还包括自留地、自留山等。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集体经济内的农民享有使用权,至于农民能不能行使他宅基地的使用权力,比如,村集体给农民划分了宅基地,但农民并没有在上面建房,或是虽然建了房,但并没有在所建的房屋中居住,造成房屋的闲置,等等,这些都不能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它还是属于村集体的。

当然,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村集体给一农民划分了宅基地,但是他并没有在上面建房,为什么?因为,他说没有钱盖不起房子,像这种情况,虽然法律上说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没有动工兴建的,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但是法律又说特殊情况除外。农民没钱建房就属于特殊情况,村集体就不能收回他的宅基地。

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里的老人去世了,他的房屋则可由他的子女来继承,但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那么他相应的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里的前使用人是那位老人,现使用人就变成他的子女了。

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老人去世后,也没有人来继承他的房屋,这时他的房子和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被村集体收回的,收回之后可以作为村集体资产,也可以再分配给村集体内其它人使用。

那你说我把房屋卖了,不行!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建的,你卖给同村的农民要经过村集体同意才行;你卖给同村之外的人更不行,是违法行为。总之,一句话,农村里的宅基地和房屋不允许私自买卖,唯一允许的是你可以把你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居住。

综上所述,农村里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不管是前使用者是谁,也不管后后使用者是谁,他们只是有宅基地的使用仅,而没有所有权。


农村一山货


答:我们这里没有象网上,炒的哪样有许多闲置宅基地,也没有象某些人说的那样,还存在私人化宅基地,这些情况在我们这里根本就不存在,农村根本就不是这种情况,我怀疑是不是专家为了宅基地私有化,顾意发出的话题。

在我们这里,农民百分之百的都知道,现在没有私人宅基地,都是安一户一宅无偿审批宅基地,哪么有些农民审批新房宅基地,旧房拆迁后的宅基,都被村集体收回,发包给村民种粮食或蔬菜,作零散机动宅基地处理,如果再有需要审批宅基的农民,可以再审批给他,重建新房。

我认为在我们这里,是没有闲置宅基地的,也不存在土地大片抛荒现象,农民都很珍惜每寸土地。





老头156934080


农村闲置宅基地也叫空场或荒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建房屋,村集体会收回,特别是在一户一宅建设过程中,所有未建房宅基地全部村集体收回,且无经济补偿。


阿新飞


新中成立后,农村的所有土地都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两级所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地契、宅基证,都全部作废了,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所有权统统都不归私人所有,私人只有国家赋予他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个人不再使用的时候,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利收回对土地实行再分配。


baiLING——


属于村集体国有,本村民有环镜保护义务


老仼68667050


归集体的为什么又确权给了私人,真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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