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友施暴成“植物人”

今年39歲的龐某靜靜地躺在醫院的ICU病房裡已有半年,醫生無法回答,她到底什麼時候能醒來。衢州市衢江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筆者,她是被男友方某打成這樣的。近日,方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去年年初,龐某與男友方某一起來到衢州,租了套房子開網店。同年10月24日晚,兩人因生活瑣事在出租屋內發生爭吵。期間,方某將龐某從凳子上推倒在地,加以拳打腳踢,並抓住龐某的頭髮將她的頭部撞擊地面。撞擊兩下後,方某見龐某耳朵流血才停手。

次日早上,龐某出現了神志不清、小便失禁的症狀。方某這才將龐某送往醫院搶救,並撥打110投案。

案件審查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龐某並不是第一次被打。“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沒想到這次會這麼嚴重。”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方某如是說。

方某的行為就是家暴。檢察官提醒,廣大女性同胞一旦遭遇家暴,要及時報警或者向居委會求助,如果受傷要及時就醫,保留證據;對於那些正處於戀愛過程中的女性同胞,遇到有暴力傾向的“渣男”,請速速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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