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偷魚被阻,糾集多人毆打看守人!6名被告領刑罰

農某橫與韋某相在廣西橫縣校椅鎮六藍水庫偷釣魚,被發現後不但不認錯,還糾集多人毆打水庫看守人,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近日,橫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農某橫等6人有期徒刑。

水库偷鱼被阻,纠集多人殴打看守人!6名被告领刑罚

2017年9月10日21時許,被告人農某橫與韋某相在橫縣校椅鎮六藍水庫偷釣魚。在水庫看守以防止他人偷釣魚的被害人呂某銀、方某發現後便上前勸阻,後與韋某相、農某橫發生衝突。

農某橫認為其被欺負了,便通過農某耀叫農某春帶人來為其出氣。之後,農某春找來被告人黃某佳、陸某開、周某根、玉某寅等到水庫邊。

經韋某相指認,黃某佳、農某春、陸某開等人持水管、木棍等工具對方某、呂某銀實施毆打,周尚銀拿手機負責照明,玉某寅持水管在旁邊助威。呂某銀、方某被打傷後被送到橫縣人民醫院治療。經診斷,方某右大腿軟組織挫傷;呂某銀顱腦外傷,頭皮挫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裂傷。經法醫鑑定,呂某銀的損傷屬於重傷二級,方某的損傷屬於輕微傷。

案發後,周某根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參與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橫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根、黃某佳、陸某開、農某春、農某橫、玉某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一人輕微傷,6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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