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今天和女票吵架

喝了點酒

一想到有可能會失戀

就給女票打了個電話,結果...

又被罵了一頓!

好氣啊!

我上去就把路邊的護欄揍了一頓!

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2019年4月22日21時40分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隆陽區朝陽路與蘭城路交叉口處,道路中央交通隔離護欄被損壞,倒在道路中央,影響車輛正常通行。”接警後,執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迅速將交通隔離護欄恢復後,發現該護欄是人為破壞所致。隨即執勤民警通過調取了相關監控錄像,發現當日21時33分許,一身著灰色T恤的男子站在道路中央交通隔離護欄旁講電話,打著打著突然推搡、猛踹護欄,最終將護欄拉倒後離開現場。

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截取嫌疑人頭像後,民警迅速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並於次日將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經詢問,李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稱其當天飲酒後與女朋友在電話中發生了爭執,為發洩情緒,將道路中央交通隔離護欄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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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故意損壞交通設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之規定,對李某作出了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因與女友吵架,男子酒後“毆打”護欄進班房

目前,李某已被送往保山市隆陽區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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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隔離護欄、隔離樁、交通標誌牌……這些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涉及到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市民們在享有安全、暢通交通環境權利的同時,也應自覺承擔起保護交通設施的責任。對故意破壞道路交通設施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嚴肅查處,並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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