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款就要被“拘捕”?光明警方及时助女子脱离“假警察”骗局

4月15日的上午,在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的大院门口,有一名女子长时间在附近来回踱步,还不时的往派出所内张望。女子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将女子请进了派出所,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及时制止了一宗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这名在派出所门口徘徊的女士姓单,来自湖南,在新湖街道的一家公司上班。单女士告诉民警,4月14日突然收到了来自湖南老家、自称是“市公安局刑侦队李丰警官”的短信,这名“李警官”通知单女士,其因涉嫌洗钱已经被批准“拘捕”。单女士需要向指定账户打款证明,否则将马上被警方“拘捕”。

老实本分的单女士瞬间慌了神,左思右想却没回想起做过任何违法的事,不应该被警方“拘捕”。可“李警官”发送给自己的“拘捕令”及“政府网页截图”上确实是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纠结一整晚后,不放心的单女士准备前往辖区派出所问个究竟。可走到派出所门口,单女士又担心了起来,害怕自己真的有事,更害怕“李警官”已经趁昨晚的功夫来到派出所了,所以一直在门口徘徊、张望,不敢进派出所。

民警在知晓单女士的困惑后,立即表明了身份,同时要求单女士提供“李警官”的证件及“拘捕证”的信息。民警告诉单女士在法律上是没有“拘捕令”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是“拘留证”,检察院签发的是“逮捕证”。而且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法检部门办案,都不需要向所谓的公共账户或安全账户进行打款证明的,所有要求转账证明的,都是犯罪分子的诈骗陷阱。

民警耐心地向单女士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列举了“冒充公检法”诈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单女士提高警惕。听完民警的以案说法后,单女士恍然大悟。而民警的细心和热情更是打开了单女士的心结。临行前,民警肯定了单女士主动来派出所询问的行为,并提醒其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学习、提高防范技巧,有疑问及时向派出所询问、报案。

不打款就要被“拘捕”?光明警方及时助女子脱离“假警察”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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