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过世留债 儿子提三十万现金来还款

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震慑下,王平提了3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并通过银行转账2.5万元,还清了亡父遗留的债务。


老爹过世留债 儿子提三十万现金来还款


在2014年,王大强夫妻以房屋作抵押,向李光借款2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约定了利息及违约金。债务到期后,王大强夫妻一直没有偿还本金,但每月都支付利息直到2016年6月。2017年2月,王大强因病去世。同年7月,大儿子王平向李光转账2万元,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没能达成协议。同年8月,李光将王大强的配偶及儿子王平、王剑两兄弟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偿还已过世王大强的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3.2万元,并承担代理费用1.2万元。

2018年8月,柳北法院判决,王大强的配偶归还原告李光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支付原告代理费1.2万元,被告王平两兄弟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然而,自判决生效到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都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也没有按规定到法院申报财产。2019年2月,柳北法院决定对三名被执行人各罚款5000元,王平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这才匆匆赶到法院,写了一份悔过书,并表示会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3月份,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由于申请执行人李光不同意王平提出的分期还款计划,柳北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

因为王平两兄弟和老母亲都住在这套房子里,所以一见到法院要启动拍卖程序,王平终于意识到这事不能再拖。王平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他将在25天内向朋友借款,把债务一次性清偿,然后让李光解除对房屋的抵押权,他再用房屋的贷款去偿还朋友的贷款。

4月15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柳北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平将30万元现金交给李光,并通过银行转账2.5万元,这起案件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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