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多举措推进扫黑除恶宣传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连日来,乌鲁木齐警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2019年以来,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居民小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发放宣传册6.2万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539条,制作宣传展板20块,利用全区LED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

4月12日,天津路派出所走进乌市第五十六中学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为师生带来了一场法制讲座。民警结合辖区实际案例,进一步阐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有力提升了校园师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良好作用。

公安分局以警务室为依托,制作扫黑除恶音频,利用“大喇叭”,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鼓励引导广大群众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村霸”“保护伞”等涉黑涉恶线索。

除此之外,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派出所设置举报箱,为群众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供便利。

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991-4911820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举报电话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8日5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1-2382091、2382092、2382093;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主要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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