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一波三折 廣西龍州法院強制執行護權益

民事糾紛一波三折 廣西龍州法院強制執行護權益

圍繞著一個地塊的確權爭議,致使其上的附著物無法移除而引發的糾紛。在經歷了政府部門確權、廣西壯族自治區龍州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民事判決及上訴至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後改判。最後,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再審申請的裁定而畫上了圓滿的句點。歷時9年,申請人梁某要求被執行人楊某移除附著物的訴求最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維護法律權威。4月16日至17日,龍州法院組織執行幹警20名,並聯合龍州縣公安、交警、城管、水利電業、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對龍州縣一處住宅邊上的竹林及其附著物進行移除。執行過程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監督。

原來,申請人梁某和被執行人楊某是龍州縣某街道上的鄰居。梁某想建房子,但是因為爭議土地宗地上有一片竹林為楊某所有,竹林妨礙到了梁某建新房,於是梁某要求楊某移除該片竹林及相關附作物,遭到楊某拒絕。由此引發了糾紛。經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楊某須在15日內將生長在龍州縣某街91號土地上的竹叢和搭建的木柵欄予以清除,排除妨害。楊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崇左中院,崇左中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未考慮到清除竹林給上訴人楊某造成的經濟損失,導致處理結果不當。最終撤銷原判並改判:梁某向楊某支付移除竹林經濟損失1000元;楊某在收到上述款項後30日內將91號宗地上的竹林及其他附著物移除。崇左中院的判決得到了廣西高院的支持,駁回了楊某的再審申請,一波三折的民事糾紛最終塵埃落定。

民事糾紛一波三折 廣西龍州法院強制執行護權益

執行法官與當事人交流

民事糾紛一波三折 廣西龍州法院強制執行護權益

執行法官耐心跟被執行人釋法

因本案的被執行人對強制移除他們的竹林及其附著物存在牴觸情緒,多次向法院申請延期執行。且本案需要移除的標的物位於龍州縣較為繁華的街道,日間人流量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執行阻力大,極易引發維穩事件。為確保案件順利執行,龍州法院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制定詳細周密的執行計劃方案,並向縣委政法委彙報,協調縣公安、龍州鎮政府及村委的配合。

為提高案外人的法律意識,消除其抗拒執行的心理,龍州法院專門安排法官到執行現場對群眾釋明法律關係和利害關係,並繼續對被執行人楊某進行釋法工作,在法律威嚴及承辦法官再次釋法下,被執行人最終配合了法院的執行,在執行現場,執行得到有序進行,沒有受到任何抗拒。該案件的執行最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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