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足协裁判主任:江子磊进球属越位位置获利

北京时间4月21日晚,中超联赛第6轮,武汉卓尔主场1-1战平上海绿地申花。下半场,卓尔队员江子磊攻入一球,但经过VAR后,被判越位。对此,原中国足协裁判办主任刘虎进行了解释答疑。

原中国足协裁判主任:江子磊进球属越位位置获利

对于主裁判的这次判罚,资深足球裁判专家、原中国足协裁判办主任刘虎表示:

“武汉卓尔26号刘云在罚球区触球的瞬间,申花防守队员蒋圣龙上前封堵,球触其身体后,又触到同队防守队员栗鹏身体,后又落在卓尔进攻队员江子磊脚下,江子磊接球后将球打进。这两次球触击到卓尔两个防守队员的身体,都可视为"折射"。”

原中国足协裁判主任:江子磊进球属越位位置获利

“规则规定:在同队队员触球的瞬间,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获得从对方队员折射来的球,称为获得利益,应判罚越位。折射与有意踢球,在判定是否越位时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判断是否是折射?主要考虑1,时间:是否有时间判断来球;2,是否有其它选择;3,移动:是否是主动移动去踢球。”

原中国足协裁判主任:江子磊进球属越位位置获利

第77分钟,巴普蒂斯唐禁区左侧横传,刘云禁区外射门碰到了栗鹏身上后,江子磊将球踢进,裁判在看完VAR后,判定江子磊越位进球无效。随后,边裁与主裁商讨,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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