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一車主剛提的奔馳竟是“傷車” 車主和商家打起了官司

日前,家住塢根鎮的朱女士收到浙江中浩應用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鑑定意見書。這份鑑定意見書表明,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的梅賽德斯奔馳BJ7204HEI型號小轎車,“後保險槓曾發生過碰撞。”

為籌備婚禮,去年9月13日,朱女士與位於澤國鎮的台州歐龍汽車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編號為0002667的《台州歐龍汽車銷售合同》。合同約定,朱女士向台州歐龍購買一輛梅賽德斯奔馳BJ7204HEI型號小轎車,售價308800元。

“當時雙方約定的交車時間是9月22日。後來,台州歐龍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打亂了我原先安排的國慶長假自駕遊計劃,我很不開心。”朱女士說,10月19日,車店來電稱可以提車了,她很高興。在支付了106000元首付和辦理了餘款按揭貸款手續後,朱女士沒仔細驗車,就開車離開了。

“我開出去三四公里的地方,剛好有一家加油站,我就進站加油。”朱女士說,趁加油時間,她圍著新車左看右看,發現新車尾部保險槓有碰撞和修理補漆痕跡。她立即致電車輛商銷售員,並將車輛開回台州歐龍公司,與公司銷售人員等交涉。

因雙方就車輛何時刮擦事宜及賠償事項未能達成一致,2018年10月25日,朱女士向溫嶺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返還購車款308800元;判令台州歐龍賠償三倍銷售額的款項計926400元。

2018年11月26日,市人民法院澤國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因雙方對車輛存在的後右尾燈有刮擦、後右尾部漆面有開裂和補漆、尾部兩側葉子板拼縫不對稱現象和賠償意見分岐較大,法庭遂根據原告朱女士的申請,委託第三方進行司法鑑定。

今年1月9日,浙江中浩應用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派質量鑑定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傅和平、汽車診斷工程高級工程師朱力文、機械工程教授陳立量等,到台州歐龍汽車有限公司對涉案車輛進行資料審查、現場勘察和技術分析。

近日,浙江中浩出具鑑定意見,“涉案奔馳車除後保險槓區域存在兩條劃痕和進行過手工油漆修補外,其他不存在出廠後進行過維修的情況。後保險槓曾發生過碰撞。”

浙江紅大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文輝律師認為:歐龍公司作為奔馳汽車的經營者,在出售涉案車輛時隱瞞了車輛曾經碰撞的事實,雖然予以否認,但鑑定意見足以證實朱女士所主張的事實客觀存在,即存在以次充好,存在消法意義上的欺詐嫌疑,故本案的懲罰性賠償標準(退一賠三)應適用消法的規定,朱女士的訴請,法庭應予以支持。

記者致電台州歐龍汽車有限公司0002667合同甲方簽字人餘先生。餘先生說,朱女士的車並不是在交車時發現有刮擦,而是在駛離歐龍公司後才說有刮擦,歐龍公司有監控視頻證明朱女士已駕駛車輛離開歐龍公司。至於車輛後保險槓是何時、如何發生過碰撞,現在案件正在走司法程序,4月29日法庭將再次開庭審理,他們尊重權威鑑定意見,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公平的判決。

來自:溫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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