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当当当

《如东县公民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

上线啦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举报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我县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线索,主要包括: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获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土霸”等黑恶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钱霸”,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6.组织渔船越境捕捞以及在滩涂养殖中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渔霸”行为。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7.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8.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9.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举报形式

公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或者举报电话0513-84160686;

(二)邮件举报:发送邮件到[email protected]进行举报;

(三)信件举报:通过信件向县扫黑办举报(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号20416办公室);

(四)通过“如东公安微警务”微宣传“我是大侦探”掌上举报模块进行举报;

(五)到县扫黑办当面举报;

(六)其他方式举报。

遵循原则

县扫黑办在受理举报线索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密原则。对被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线索传递过程中,只通报举报内容,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

(二)查证、反馈与奖励原则。对被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凡举报有价值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兑付奖金。

(三)保障举报人安全原则。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核查、奖励、宣传等过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奖励标准

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与贡献,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3000一6000元。查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4000—8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4000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3000一6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一3000元。

(三)公民提供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一4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一2000元。

(四)公民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有特殊重大贡献的,奖励人民币5000-20000元。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受理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多人举报同一组织(团伙)不同线索的,参照上述标准,分别予以奖励。

领奖方式

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到县扫黑办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并经核实确认。

特殊情形

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投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政法部门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本办法由如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9年4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如东警方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

积极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

电话、网络、信件或当面举报等方式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踊跃提供线索

警民联手共创平安和谐治安环境

黑恶不除,战鼓不息!

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维护一方朗朗乾坤。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End

快戳!!!我县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