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瞭解孔多塞悖論

一個制度,不能因為某一派人的政治偏好不是“單峰”,就讓人 家閉嘴吧。但是假如偏好不是“單峰”,就無法找到一個均衡點。這就產 生了一個悖論。在公共選擇理論裡,有很多這樣的悖論。200多年前,在法 國大革命的時候,就有個叫孔多塞( Nicolas de Condorcet)的法國思想家提出。

帶你瞭解孔多塞悖論

扎多塞悖論是這樣講的:假設有一個人,要面對A、B、C三種選擇方 出了“孔多塞悖論

案。假設他認為A比B要好,而B比C要好。即使我們沒有直接問他更喜歡A 還是C,但是,顯而易見,他更喜歡A。這叫偏好的傳遞性( transitivity)。 我們再假設不是一個人了,現在有三個人,甲、乙、丙,同樣還是A、B C三種選擇方案。假設三人的偏好順序如下:甲的偏好順序是A>B>C,乙的 偏好順序是B>C>A,丙的偏好順序是C>A>B 好,現在開始投票。如果在A和B之間投票,甲和丙都投A。按照少 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甲乙丙三個人組成的這個“社會”應該認為A優於 B。如果在B和C之間投票,甲和乙都投B,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社會”應該認為B優於C。既然A優於B,B優於C,那麼在A和C之間就不用選了,肯定是A優於C,不是嗎?不是的。在A和C兩者之間選擇的時候,乙和丙都選C,也就是說,“社會”認為C優於A。

帶你瞭解孔多塞悖論

問題出在哪裡?其實還是因為偏好的“單峰性”。甲乙的偏好都符合“單峰性”,但丙的偏好並非如此。所以,公共選擇理論的一個基本結論是:從個體理性無法推導出集體理性,即使每個個體的偏好都是“可傳遞的”,社會的偏好卻不是“可傳遞的”,也就是說,社會的偏好是不符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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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會有人講,你看看,我早就說過了吧,哪裡有什麼民主制度,民主制度都是有缺陷的,是虛假的,是騙人的。公共選擇理論告訴我們,民主制度確實是有缺陷的,但民主制度什麼時候聲稱過自己是一種完美的制度?丘吉爾說過,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它只是一種最不壞的制度。有些支持民主制度的人會把它神聖化,他們認為,只要是投票投出來的結果,就肯定代表了民意,而民意是不可能錯的。公共選擇理論告訴我們,哪裡有這麼容易的事情。投票無非就是投票而已。民主作為一種信念,是不能輕易動搖的,但作為一種制度,是存在各種各樣的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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