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第七批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即將啟動!

關心共有產權房的親看過來~寶山區新聞辦說,該區將於1月下旬開展第七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其中諮詢期為1月23日—2月3日(雙休日除外);受理期為2月11日—3月31日(雙休日除外),逾期將不再受理。詳情↓

一、申請受理期限

1、諮詢期: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3日(雙休日除外)。

2、受理期: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31日(雙休日除外),逾期將不再受理。

二、申請受理地址

申請對象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相關材料前往戶口所在地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具體地址如下:


寶山區第七批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即將啟動!


三、准入標準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4、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週歲、女性年滿25週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四、供應標準

對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標準供應:

1、單身申請人士,購買一套一居室。

2、2人或者3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申請家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房源供應數量,選擇申請購買較小的房型。

友情提示:

本批次諮詢受理期限為兩個月,提出申請的時間先後並不會影響通過審核後的輪候排序。參考前幾批次申請受理情況,預計受理前期申請的居民會比較集中,建議有申請意願的家庭可錯峰申請,或根據各街鎮安排提出申請。


資料:寶山區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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