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丨“3+1+2”模式

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丨“3+1+2”模式

今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丨“3+1+2”模式

“3+1+2”模式,总分750

“3” 是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卷面分数;

“1” 是历史和物理选择一门,每门100分,卷面分数;

“2” 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选择两门,等级分:赋分为100分。

高考总成绩仍为750分,其中“3”(语数外)+“1”(物理或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本科高校考试主要安排在夏季高考,按“3+1+2”模式设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广东省《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

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着重体现在4个方面:

改革

1

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种

本次改革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改革

2

大力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

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改革

3

本专科招生考试适当分开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这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设置;“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在每年6月按照统一高考时间进行。

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外语科目选考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改革

4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

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撰文丨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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