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的路上除了愛豆,還有騙子

愛豆來北京開演唱會?我要去!

愛豆來北京辦生日趴?我要去!

愛豆的雜誌圖集?我一定買!

愛豆的應援道具?我必須買!

隨著“粉絲經濟”逐漸成為中國娛樂產業的核心商業模式,騙子們也開始尋覓到新的“商機”。粉絲在追星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因為追星的路上除了愛豆,還有

騙子

騙子

騙子!

案例

套路一:生日會門票詐騙

呂某長期混跡於某演藝圈兼職工作微信群,後通過一次活動認識了群裡的林某。林某是明星陸某的粉絲,陸某準備在北京辦一場生日會,但這次生日會不公開售票,粉絲想要拿到門票只能通過抽獎、贈票獲得。呂某卻向林某表示,他能夠幫林某和她的朋友買到生日會的門票,以此為由收了林某等人1萬餘元的票款。

活動當天,林某按照約定到活動場館門口和呂某拿票,卻發現跟呂某聯繫不上,呂某也已經將林某的微信拉黑。據呂某到案後供述,其從收錢開始就沒想著給林某弄票,他也沒有能力拿到門票,只是因為急缺錢用,就騙了林某的錢,贓款隨後就被他揮霍一空。

套路二:愛豆會員群詐騙

李某在某八卦網站上是一名資深網友,具有一定的關注度。後李某成立了一個粉絲群,稱會大量發佈明星張某的相關資訊,關注明星應援。於某是明星張某的忠實粉絲,在網上看到消息後就立馬加入了粉絲群,希望能獲得一手的信息和周邊,和志同道合的小夥伴一起玩耍。

李某沒想到能夠招來大量粉絲加入,便產生了別的想法。李某假稱收取費用為張某做應援為由,以群費、應援費為由向多名群成員收取費用,但均用於自己還款、花銷等。後部分粉絲多次聯繫李某未果,才發現上當受騙。

套路三:愛豆周邊產品詐騙

陸某在微店上開了一個商店,專門售賣某明星組合的雜誌海報和應援物商品,均為先付款後定做產品。方某等人均是該明星組合的粉絲,便陸續從陸某的微店購買多種商品,並通過微信、微店平臺等將貨款轉給陸某。陸某收到貨款後,卻沒有如她所稱投入商品製作,而是將貨款提現後用於自己的消費。直到方某等人多次聯繫發貨,發現陸某失聯才意識到被騙。

檢察官提示

追星詐騙是犯罪分子利用粉絲高漲的熱情和熱切的心情,騙取粉絲財物。由於粉絲之間往往有群體,犯罪分子通過一個詐騙行為可以引來眾多粉絲參與受害。對於這類犯罪,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預防:

1、保持理性的追星心態,通過關注明星作品、明星為呈現精彩演出背後有付出的努力等方式正面追星,做到知是非、有分寸。

2、不要輕信陌生人所稱的粉絲、工作人員等身份,尤其對於網絡上認識的人,要辨別其真假身份。

3、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周邊、演唱會等產品,不買黃牛票,對於陌生人提到金錢交易時,應當加倍小心,一旦發現聯繫不上等情況及時報案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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