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晚,合江县福宝镇的高某和蒲某相约在福宝镇打撮坝村大槽河支流中打鱼,采用电瓶、升压机等电鱼工具在大漕河电鱼约半小时,捕获2公斤鱼。
根据工作线索
合江县农业局工作人员随后赶到捕鱼点
将高某、蒲某当场查获
收缴了电鱼工具
随后
案件被移交合江县公安局办理
收缴的工具
捕获的鱼类
经过治安管理大队与虎头派出所的共同审讯
高某和蒲某承认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
并表示后悔
目前
两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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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08:56:30 看瀘州
2019年3月19日晚,合江县福宝镇的高某和蒲某相约在福宝镇打撮坝村大槽河支流中打鱼,采用电瓶、升压机等电鱼工具在大漕河电鱼约半小时,捕获2公斤鱼。
根据工作线索
合江县农业局工作人员随后赶到捕鱼点
将高某、蒲某当场查获
收缴了电鱼工具
随后
案件被移交合江县公安局办理
收缴的工具
捕获的鱼类
经过治安管理大队与虎头派出所的共同审讯
高某和蒲某承认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
并表示后悔
目前
两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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