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万年县两名政法干警被判刑

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万年县两名政法干警被判刑

本报讯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李逊报道:24日,记者获悉,近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保护伞”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万年县公安局原治安大队大队长饶长江、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原侦查监督科科长吴选邦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

两人联手操作 致使寻衅滋事罪嫌犯案件被撤销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1日,万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吴长发等人立案侦查。在取保候审期间,吴长发多次请托时任万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饶长江等人帮忙。2015年10月19日,经饶长江沟通联络,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时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吴选邦,私自以“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名义向治安大队出具了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检察建议》,经饶长江在局法制领导小组会上提出,同年12月4日,吴长发案被撤销。

犯徇私枉法罪 饶长江吴选邦分别获刑2年和1年

上饶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一审开庭审判,认为被告人饶长江、吴选邦明知吴长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仍徇私枉法致使其不受追诉,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饶长江、吴选邦有期徒刑2年和1年。

此前,2018年8月,上饶市纪委监发布消息,万年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饶长江、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吴选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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