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發佈:2019年1月25日起,危化品運輸車輛在江蘇境內高速公路上的限行時間調整。
一、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二、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蘇境內所有高速公路22時至次日6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22時前已經駛入的危化品運輸車輛應當提前從就近出口駛離,嚴禁在服務區或收費站廣場停留。
三、遇有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和節假日、重要活動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在江蘇境內高速公路通行。
四、為高速公路服務區及路面施工工程運送油料的車輛,在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後,從就近出入口駛入或駛離高速公路。
五、危化品運輸企業應根據限行管理規定,合理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避免危化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六、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七、原江蘇境內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FM102.4記者小凡供稿。責任編輯周全、丁雯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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