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發《通告》要求:那大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權利人自今日起需在15日內辦理空閒自建房土地權屬登記

儋州新聞中心消息 4月25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那大鎮政府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對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環境衛生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我市空閒自建房用地的權利人自《通告》發佈之日起在15日內辦理空閒自建房土地權屬登記。

《通告》稱,為推進建設“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改變我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雜物亂堆放、雜草叢生等環境衛生“髒、亂、差”現狀,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安全,我市決定開展空閒自建房用地環境衛生治理行動。按照《海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儋州市“一創兩建”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儋創建指〔2019〕3號)文件規定,要求權利人履行好衛生責任區的管理義務。

《通告》要求,自《通告》發佈之日起15日內,那大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的權利人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樓測繪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土地權屬登記。無法自行管理環境衛生的,應在辦理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土地權屬登記後3日內與那大鎮政府簽訂《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環境衛生委託管理協議》,委託那大鎮政府代為管理其自建房用地的衛生責任區,待日後需要使用該地進行建設的,將無條件歸還,權利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逾期不辦理登記手續和簽訂《儋州市建成區空閒自建房用地環境衛生委託管理協議》的,一律由那大鎮政府暫時代為管理環境衛生,由此產生的管理費用由權利人承擔。

辦理登記和簽約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週六、週日照常辦理登記,五一放假期間不辦理。地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樓測繪服務中心窗口。諮詢電話:0898—23883211。(記者王家隆 牛偉 編輯王藝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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