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徽趕到南京看《復聯4》首映,結果被拘留了……

23號晚上,家住合肥的賈某某和南京女朋友興致勃勃驅車百里來南京某商場,準備看《復仇者聯盟4》的首映。

一把彈簧刀首映看不了了

行駛到南京棲霞區壹城附近,被南京特警支隊武裝巡邏三大隊民警盤查。在對其車輛檢查時,民警在車裡查獲一把彈簧刀,依據公安部下發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該物品認定屬於管制刀具。

從安徽趕到南京看《復聯4》首映,結果被拘留了……

民警:“刀子是什麼時候放車裡的?”賈某某:“一直都在車裡。”賈某稱,這個刀是他在老家夜市買的,用來釣魚時割魚線的,沒想到會是國家管制物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賈某某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天的處罰。

賈某某跟民警訴苦:本來乘興而來看電影的。就這麼一把小刀平時不當回事,結果電影票白買了,來來回回搭上了幾百塊錢路費,真是有苦難言。

匕首、彈簧刀、高壓氣槍等國家管制器具切勿帶入公共場所。莫要一時失察讓自己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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