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取消了物业公司交由社区管理就不会有问题了?不会产生矛盾了?

杨海龙1698


这个问题就好比退30年前有人问:“是不是取消了房管所,实行了物业管理后就彻底解决了居民服务矛盾了?” 事实如何?原房管所的员工都换套衣服进物业公司了😊…… 取消物业公司,人家说:“好阿,我听你的” 明天人家再换套衣服转岗至社区服务了😄……

拜托你不要给自己的口袋出钱的速度增加助力了,如果你特别空,可以多参加一些社区公益活动,帮助身边的业主净化小区保安保洁及维修环境。任何机制更换都是需要额外成本支撑的,你钱多并不代表其他业主也钱多。

你或你身边大部分业主都不喜欢贵小区的物业公司,你们大可积极参与业委会组织,炒了它换了它或自治,国家早已予以支持,这本就业主的权益。但千万不要忘了,在享受权力的红利时一定要同时支付本该承担的义务。就算是回归社区管理了,难道你就能保证你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了吗?你的车就有舒服的位置停放了吗?你漏水的房屋就立刻被修复并拿到满意的赔偿了?小区的治安/卫生环境就可以让你不在捏忧了?...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动作表面上看似非常给力,但多数时间都会是把隐患暂时隐藏,在之后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吃亏的还是你!千万不要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那个。





振太罗成


脑子进水,门被驴踢的想法!

首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是谁强加给业主的。当地产公司开发完成后交付,可由社区或业主自发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形式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出面组织小区全体业主可以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评价并进行证据收集,小区业主不满意度超过百分之五十的,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换。

小区物业服务,不单单是保安,保洁这些明面上的工作,更多的是潜在的看不到的维护工作。

第一,水电暖设备的日常维护:众所周知,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水电暖。虽说在房屋交付业主后,水电暖也随之交付给水电暖部门,但是,涉及小区的水电暖设施设备还是需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的 例如水。七层以上是二次供水,二次供水是需要对水池设备和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清理的。一旦水池受到污染,势必会影响到业主生活或生命安全的。当你细数,做饭,洗菜洗衣服甚至冲洗厕所时,你是否想到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每天夜以继日的工作为保障地!

第二,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现在地产以小高层,高层楼房为主,而电梯已成为业主必不可少的乘坐工具。特别是高层,按国家规范,必须说两个电梯运行,以确保业主方便乘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其中,每半个月的正常维护,到日常电梯的检查运行,都是有登记和检查表格,有案可查的。

第三,日常巡视管理:不管是遇到大风大雨等天气,还是在日常工作,物业客服人员会对小区楼顶,电梯底部等所有隐蔽部位进行检查,达到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维护:(略)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对即将到期的工程进行跟踪和检查。业主的门窗,楼顶以及楼体的外墙保温等工程都是有质保期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会有针对性的对其即将到期的工程进行检查,将日常业主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反馈给施工方,督促监督施工方进行维修。

综上所述,当业主按面积缴纳物业费时,并没有考虑到现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真实性。就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动,物业服务加大小区服务项目的宣传,不定期组织部分业主深入物业服务工作中,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了解。同时,要求物业对属于业主的返还或部分返还业主,让业主清楚事情真相,以更好的促进和提高小区的服务。

社区是政府最基层的单位。如果将物业服务工作纳入社区的服务中去,无形中加大社区的人员,财力和物力的支出。事业财政是没有这项开支的,更不会因此而划拨财力来做这些事情的!


打日本的兵


这么说吧,没物业公司哪天你家被烧了被偷了、垃圾没地处理、停水停电停电梯等等,都没有专业的人处理。别抬杠说找专业的人包干,扯淡。物业都不一定叫的动维保更何况业主或业委。

为什么物业行业现在被这么多人骂,很多原因,我只说四点:

1.物业费。国人收入水平越来越高,物业费也是越来越涨,物业费是物业保证小区环境清洁、设备运转正常、小区和业主安全的基本管理费用,不能多收更不能不收。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众多三四线城市的小型物业公司,无视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乱收物业费,更无视业主基本利益和诉求。反观一二线城市大物业公司,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不是没有,因为这些公司都很重视口碑且有些还设有专门的公关部门应对各种临时事件,一件事情处理不好就臭名远扬。

2.专业度。资深物业如龙湖万科等,物业管理都会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且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不停的去完善,并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以照顾到业主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招聘要求也很高,物业经理不仅要熟悉物业体系和国家及县市的物业法规条例,还要懂一些工程管理知识以处理一些应急事件。而很多物业公司在这些方面经验不足,制度不完善,只知道到点收物业费,派几个大爷大妈当保安,遇到事消极处理不管业主死活让你爱哪哪等等。

3.市场大环境。房地产已经加速深入三四线城市,相应的新注册物业公司也不断涌现,不仅有全国性的大物业公司,还有地方性的地头蛇物业公司,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加上物业本身就是低利润行业,这就导致一众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包括某些大物业公司已经不再以业主利益为工作重心,而在不断地去压缩物业管理成本(尤其是工程管理方面),另立名目收取高额物业费。这点在地头蛇身上尤为明显,简单的说,就是这地儿我上头有人,你能把我咋滴,简直就是黑社会,相信国家扫黑除恶名单中一定会冒出一批的物业管理公司。

4.媒体。当今物业公司被唾弃,媒体功不可没。自媒体的发展使原来不为人知的事很容易变成大众事件,而一些媒体对事件作不实报道以讹传讹很容易混淆视听。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大家一切都向钱看。众多公司企业甚至少数相关部门已经不再以客户以群众利益为发展基础。共和国和平年代的发展依然是伴随着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希望都不要忘记初心。


魔兽大湿


很多人想要免费服务

交给社区管理?为什么这样想呢?

因为社区不是公司

不能收取物业费

只能收取卫生费,也就是处理下垃圾的钱

这样每个月居民的成本就很低了,一户居民最多每月十几元钱

而且出现其他问题的时候可以找媒体帮忙“讹”社区

让社区解决小区的困难

让社区出钱…社区钱从哪来的?

社区钱都是应该用在小区维护上?

既然没有物业就需要社区解决居民生活中的问题

即使社区没责任,也需要社区先解决小区的问题,然后再跟小区的住户追要费用

但请问…这费用能要回来?即使能要回来,能要回百分之多少?

业主自治的小区需要看整体业主的素质

如果小区有公建出租的话

小区业主素质差不多的话

小区自治是不错的选择

因为看过不少业主自治不错的小区

但那的小区住户绝大部分住户是业主而不是租户

有的小区没有物业,连卫生费都不愿意交


这样的小区?请问谁来治理呢?

现在是怎么过的呢?

有人看不下去…

然后找媒体帮忙

社区就出钱清理一次

然后继续重复

交钱?是不可能的

(部分人不交钱,连累那些想交钱,想要基本舒适生活的人)

业主与物业中的一部分矛盾如何产生的?

嗯…物业垫付…然后呢?

嗯…不交物业费…恶性循环



嗯…占用小区公共资源…


阿阿阿杰


如果小区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取代原有私人物业组织,反倒问题会更多,业主的怨气更浓。

一,物业管理移交居委会统一管理是广大业主们的共同心愿。

二,物业等费收入一律网交包括车位费等并进入财政专户由财政统一保管协商使用。

三,原有物业人员一律转入保洁或社区企业。

四,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有文化的业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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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最基层组织,他们的工作对象和管辖范围就是小区及小区单元。加强与小区及单元居民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减轻他们一些开支负担,是社区的工作重心。为增强居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情感,起到纽带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居民切身利益,非常敏感,怎样维护和保障,做得好,社区的各项工作开展,居民群众将会积极参与和配合,工作会很顺利,反之则不然。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化,无形增加了居民负担,也是滋生社会矛盾的乱源。小区物业管理,应由社区牵头,实行自主管理,同时,可以加强居民间的交流,增强居民群众的凝聚力,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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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公司,交由社区管理就一定不会存在问题,没有矛盾吗?



笔者认为这个的想法太简单,有点睡不着却怪床歪的意思。

首先取消物业公司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不缴物业费吗?还是想省点钱,认为社区管理可以少交钱?

部分社会公共服务归于社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小区的物业服务却不在此类,对于政府来说物业服务不是公共服务。社区的职责中关于物业管理的职责目前是协调、监督与帮扶,而非出力流汗卷起袖子干,看门扫地、维修机器。纳税人的税金不是这么用的,也不许!



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而取消垄断是大势所趋,绝不会回头倒转,物业管理市场化在国内推行了20余年,已逐步渗透到了乡镇。整个物业管理的市场越来越大,其服务质量虽有诟病,管理有缺失,但总体还算健康发展,未必有题主想的那么耸人听闻,不要求把物业公司当成圣徒看也不必把其当贱人,一分为二看事物的心态要端正。

社区管理物业就没有矛盾了吗?不知道肯定这个观点从何而来?

人存一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总会遇到各色各样的矛盾。路人甲乙、邻居丙丁就不说了,一家人之间也都会有大小矛盾的,子女父母之间代沟问题,兄弟姐妹之间为家产争打哭闹,老死不相往来等等经常有耳闻。何况存在经济往来、每日朝夕相处的物业人员和业主之间呢?

所以说物业管理本就是一个正常的经济往来,一方付出金钱,一方付出劳动,等价交换而已。没有那么崇高也没那么低贱,一种职业,一份工作而已。每个人对消费观念有不同,对金钱的支配欲望不同,对物业管理的理念认识也有差异,那么围绕物业管理产生矛盾再正常不过。


出现矛盾并不可怕,其实说来说去就是钱的事儿。有不少业主认为付出收获不匹配,即服务与付出不平等,吃亏了,那也很简单,换一家认为合适的就可以了,你如果找不到你认为合适的那一家,强让这一家低头就不太合适了。

有人说了,换一家物业公司哪有这么简单。对某些小区来说,成立业委会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更换物业公司也许就会难上加难。可是成立不了业委会就怪物业公司吗?小区业主就没有自己的原因?说物业这个黑那个黑的,有没有依据?有扎实的依据,请向国家暴力机关举报。怨天尤人根本不解决问题,徒惹旁人耻笑。

小区成立不了业委会往往是小区的业主自身原因,很多人说自己小区的业主不团结,不切实际的想法很多,也有人说自己小区的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人太多,那你可以说遇人不淑,运气不好而已,但这能怪旁人吗?哲学大家们早就说了,内因是主要的,外因是次要的。初中课本上也写了明明白白。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对于公司也是一样,总是有好有坏,不能因为看不见今天的月亮而就认为明天不是晴天。

出现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区分矛盾存在的原因,没有认真地面对思考矛盾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没有积极的沟通,而仅仅凭表象一味地指责他人,不是一个理智的人所为。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小区业主主张让物业公司达到十年前的服务水准,却坚持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必须仍是十年前的。哪个物业公司能够做到?你来试试?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由于涉及的民生,很多地方并没有完全推向市场,目前的状况是在半市场化向市场化过渡中,物业管理矛盾持续在发酵,是因为业主、物业、政府职能管理都存在问题,推动改善的力度偏弱。


老包有时不在线


物业费归社区管理最好,这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由社区顾人管理小区治安,清洁,水电等,由社区发工资并收取物业费用是最好的管理模式,物业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物业公司是纯盈利企业,物业经理想方设法的吸取业主的钱,物业经理可以随便把物业费占为己有,因为物业公司是他私人的公司的可以任性,又不会真心为业主服务。物业公司是以赚钱为目的,其性质很明确。社区的功能是为业主服务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由社区发放从物业费中支付,社区工作人员没权利把物业费占为己有,这就是根本的差别。

一般小区会选举业委会和业委委员,物业经理都会给业委们按期发红包或工资等等暗箱操作,所以一般业委委员最后都形同虚设,在物质钞票面前良心都被狗吃了。

由社区收取物业费,物业费的使用都有帐可查,任何人没权利将物业费占为己有,哪是犯法的形为。才能将物业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事物业工作的人员的工资社保等也有了保障。

我国有社区这一个行政组织机构应该好好发扬其为民服务的功能。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是真正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措施。


Sui穗1


不一定

现在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不仅仅是物业的问题

有些业主蛮不讲理的,你换了物业也罢,取消物业也罢还是业委会主持都一样,他就是不给你讲道理,他认为你的错的得将就他

我们在要求别人道歉的时候,是不是需要自己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做的够不够,因为所谓的利益不可能绝对的公平,人人都要满足,那么人人都满足不了,你又想要公平,暗地里又偷偷制造不公平这是不可取的

当然现有很多物业存在很多服务跟不上,利益扯不清的问题,这是需要商量的,人家物业也是需要利润,这样才能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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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确实有很多网友呼吁取消物业公司让社区办事处管理服务的建议,用意都是善良的,这也符合人的常规思维,因为当矛盾的两方达到不可调和的时侯,往往都把希望寄托在第三方。咱先不说结果,先分析一下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三方情况;

一是社区是干什么的,“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20 世纪3O年代费孝通先生引入我国,社区是指有共同文化的居住于同一区域的人群。在具体指称某一人群的时候,其“共同文化”和“共同地域”两个基本属性,如华人社区。在国外它不是政府的组织,现在我国的社区,绝大部分是街道办事处改过来的,带有部分行政功能和自主组织功能。不可否认,这些年社区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特别是利用自身的行政资源为改善基层老百姓生活环境做了不少工作,如扶贫社保就业完善基础设施健身群众文化等,是目前老百姓最信任也是最亲近的政府基层组织。二是业主,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解释,房屋的拥有者才是业主,一般一套房屋一个业主,最多二个业主,以房产证上姓名为准。业主是房产拥有者,有对房屋的经营权和处置权,是社会细胞组成之一,既可单一活动也可组织活动。三是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很好理解,专门从事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但又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般企业都会管控风险,会有盈利积累,对发生损害业主利益赔得起,能赔偿也是维护业主利益的行为啊。另外物业公司和业主与社区都是隶属关系,社区虽然有服务职能,但社区主要提供的是社会服务,一般不提供专业服务,这也是社区的短板,不利小区物业增值保值。那么为什么业主呼吁让社区来管物业小区呢?这主要是这几年物业、业主矛盾升级,形成新老小区无人管理而逼迫社区为了稳定而不得不亲自代管,有点逼上梁山之意,是为缓解双方矛盾的一种临时措施,并不是长远之计。当然社区也刚好遇上政府有对老旧小区设备设施改造拨付款项,给小区生活环境带来很大的改善,加上业主与社区的隶属关系,双方都比较触冾和蔼。但纵观全国社区代管的物业小区,大部分都是老旧小区和小区,管理服务也是基本滿足业主最低生活需要,而目前大的物业区社区基本没有染指。那么社区代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能不能做好,答案是能做好不容置疑。但是一连串涉及到业主利益的事业主怎么办?我梳理了一下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事主体咋办,一旦社区侵害业主利益,业主是告他不告?告,他不是行政机构,不是企业,不是法人单位,不告,你的损害谁来赔付。另外小区出现重大事故怎么追责,再者社区百分之百不给你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因为他就不是法人单位,没有看到有任何调整业主与社区关系的法律,这些都是业主要考虑的问题。二是目前社区代管的只是最低物业服务,收费肯定低,不可能投入更多资金对房屋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很不利于房屋保值增值,唯一办法就是提高物业费、加强管理,但提高物业费、加强管理难道就不产生矛盾吗,原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产生矛盾社区来帮助解决,那业主与社区产生矛盾谁来解决?三是物业服务是对人和物的服务,没有百分之百的滿意,一旦业主不满意咋办?原来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换物业公司,但你是不可能换社区的,因为社区是属地管理啊。四是社区也是定人定编定经费,一旦社区辖区有十几个物业小区,若都让社区来代管,需要增加不少的人员,费用自然不是一个小数字,谁来拿?有业主说政府拿,那谁说说政府都给你拿钱,政府的钱是那么好要的吗?总的来说,目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虽激烈,双方还是可以调和的,必竞双方都有需求,而且国家为了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发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他是一部调整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的专门法规,双方矛盾在条例中都能找到答案。

如此,我有以下建议:一是物业小区一定要建全自己的组织,要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利益,业主不要单打独斗,团结才有力量,一定要有组织的和和气气地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要双方都当做敌人对待,必竞都是中国人,有个小区物业公司人员与业主角色互換,结果双方感触很深。二是物业公司和业主都要认识到小区管理、服务的重要性,物业公司光强调管理和业主只强调服务都不对,管理服务是一体的,缺一不可。三是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社区一定加强监管,优化物业管理服务队伍,对那些涉黑、管理服务低下的物业公司坚决清理出物业队伍,让业主放心舒心。四是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让双方都知道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双方知书达理之时就是和睦相处之时,我预测凭着中国人的智慧,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终究化解。网络讨论,各抒己见,不知分析的对不对,供大家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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