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維權女車主被追債 代理律師:委託人並非“跑路”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近日,因坐在奔馳引擎蓋上維權,西安奔馳車主薛女士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一夜之間成了維權女鬥士。但就在薛女士和4S店達成協議,維權有了一個結果後,事件激起的漣漪卻久久未平。近來,有網友稱薛女士在上海經營“競集守藝人美食廣場”過程中“捲款跑路”,拖欠商戶、供應商、裝修商數百萬債務。事件真相如何,引起不少網民的關注。

紫牛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商戶們已經湊錢聘請了律師,正準備集體訴訟。薛女士的代理律師周兆成也就一些熱點問題給出了回應。

最新進展

商戶們已聘律師準備集體訴訟

昨天,紫牛新聞記者趕到上海“競集守藝人美食廣場”。眼下這裡已經是大門緊閉,看不到一家商戶的影子。一樓玻璃門上貼著一紙通告,稱“守藝人”品牌餐飲的經營者上海競集公司,因涉及訴訟,資產處於不明狀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

紫牛新聞記者隨後聯繫上了一名商戶的朋友李先生(化名)。李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商戶們已經湊錢聘請了律師,準備集體訴訟,商戶們的態度是,就算最後什麼都要不回來,也要討個公道。

李先生向紫牛新聞記者詳細講述了“商戶追債”事件的始末。李先生稱,薛女士作為監事並且為公司實際負責人的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去年6月在上海成立了競集守藝人美食廣場,吸引數十家商戶入駐,但運營兩個多月後,她和男友卻回到了西安,商戶們交納的保證金、裝修款也打了水漂。

“8月17日,薛女士和男友突然就徹底消失了,沒有明確給商戶任何解釋,也沒有開會商討過”,李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在隨後的10多天時間裡,薛女士還陸續拉黑了所有商戶。

“商戶們一致認為,這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運營方說跑就跑了,商戶們還怎麼經營?”李先生特別提到了其中一名賣湯圓的商戶,“這個商戶幾年前到上海打工,一毛錢一毛錢地賺,好不容易攢了30多萬,懷著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到美食廣場開了個小店,現在血本無歸。”

李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也注意到薛女士在回應中曾質疑商戶們私自更改收款碼,對此李先生說:“去年8月29日商戶更改收款碼,是因為薛女士已經失聯了,否則誰會去更改?商戶們只想好好經營,沒有任何理由和動機逼走運營方。”

李先生還表示,商戶們對薛女士公司的賬目也提出質疑:“公司註冊資金僅10萬,卻撬動了千萬的美食廣場項目,明顯不合理。”李先生說,商戶們希望薛女士拿出所有公司開支的明細票據,接受公眾監督。

近幾天,紫牛新聞記者一直在嘗試聯繫薛女士及其男友,但始終沒有迴音。

薛女士代理律師幾點回應

1 委託人離開上海並非“跑路”

今年4月20日,北京知名律師周兆成正式接受“奔馳維權女車主”薛女士的委託,成為其“個人隱私洩露”、“名譽權糾紛”的代理律師。

周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根據他的委託人薛女士的說法,離開上海並非“跑路”,2017年3月,委託人公司開始籌備上海守藝人品牌店,前期進行了非常繁重的開業手續辦理、營銷推廣等籌備工作。直到2018年8月順利營業兩個月後,由於委託人有重要事情處理,所以需要臨時返回西安。

但是很遺憾,在此期間,部分商戶於2018年8月29日在薛女士以及公司負責人不在上海的情況下聯名簽署了“商戶公約”,不顧與運營方原有合同的約定,私下進行了停用委託人所在公司的“收銀系統、私自收銀、驅趕委託人公司工作人員、驅趕會員客戶與企業客戶的行為”,從而逼迫運營方委託人公司不得不放棄投資經營。

2 “亮出公司開支明細”,建議好但難操作

作為薛女士的代理律師,周兆成感覺網友和部分商戶要求薛女士所在公司“亮出所有開支明細接受公眾監督”的建議很好,但是很難操作。周律師表示,這種建議的確是基於“樸素的正義感和是非觀”,但涉及到法律糾紛,還是要依靠法律。

周律師表示:法治社會對人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信仰法律,法律至上”。廣大網友可以痛恨所謂的“壞人”,痛恨所謂的“違法者”。但是,這只是在情感上的宣洩,他的委託人到底是“好人”抑或是“壞人”,需要由法律來評判。薛女士所在公司與“商戶、供應商之間的民事糾紛”還是要靠法律來最終解決。涉事商戶與供應商只要啟動法律程序,相信法庭一定會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讓法庭去追究其法律責任難道不比網絡“詆譭、謾罵、人身攻擊”更有意義?

3 希望委託人所在公司能“勇敢站出來”

周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作為代理律師,他尊重所有依法維權者,非常理解涉事商戶與供應商的維權行動,也在耐心、細緻地向委託人以及委託人所在公司 “普及法律知識,強調社會責任”。希望委託人所在公司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拿出誠意與擔當,與“民事糾紛另一方”進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對話與溝通”。

“同時,作為代理律師,我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追求公平和正義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託後,我也在一直努力積極地試圖與涉事商戶與供應商溝通,希望瞭解涉事商戶和供應商的訴求,期待‘糾紛雙方’能夠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決糾紛。但是對方也許出於敏感或不信任,電話始終不願接聽,對此我深表遺憾。”周律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作為委託人薛女士的代理律師,願意作為“化解糾紛雙方的橋樑,公平公正地為雙方糾紛的化解做一點微薄貢獻”。

4 建議委託人“爭議不大的欠款”先墊付

周律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他也給委託人以及委託人所在公司提了建議,可以考慮將“競集文化發展公司的維權者”區分為幾種類別,對於爭議不大、證據確鑿的欠款,可以考慮由企業首先墊付,然後再向相關責任方追償。這樣才是 “化解雙方的糾紛,解決矛盾”的正確做法。

同時,對於“爭議很大的糾紛”,也建議委託人以及委託人所在公司也要積極地回應公眾的質疑,積極面對“糾紛方”,如果雙方能夠平等、友好地協商,就要主動地拿出態度和誠意。對於雙方“爭議分歧很大”的問題,也要主動站出來建議“糾紛另一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我的委託人薛女士昨天也明確向我表態,只要法院判決讓她以及她所在公司去承擔法律責任,她絕不會迴避。哪怕傾家蕩產,也願意主動承擔!”

5 “商戶們決定走法律程序,我很欣慰”

周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我們注意到當前網上薛女士的個人身份信息、個人肖像遭到肆意地洩露,‘個人隱私隨意踐踏’、‘詐騙犯’、‘捲款跑路’、‘編造動作片大跌眼鏡橋段’等誹謗不實言論四處傳播。甚至在個別自媒體上存在大量嚴重侵犯薛女士權利的內容,點擊量高、傳播範圍廣,影響十分惡劣。上述內容不僅存在故意誹謗、濫用肖像,還使用了諸多侮辱性詞彙,對薛女士肆意醜化、貶低。這些內容的散佈、轉載、傳播,已經侵害了薛女士的名譽權、肖像權等權利,甚至個別已經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周律師表示,他始終認為“辱罵和恐嚇絕不是戰鬥,要想真正解決糾紛,解決矛盾問題,還是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所以獲悉商戶們決定走法律程序,他感到非常欣慰。(紫牛新聞記者 羅曉娜 周茂川 實習生 周碧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