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聲稱被欠款15萬元起訴「追債」,這位三水市民被罰2000元!

因代姐夫韋某賠償唐某15萬元賠款感到不爽,周某竟將唐某告至法院,意圖報復對方。近日,三水法院審結一起虛假訴訟案件,裁定不准許原告周某撤回起訴並判決駁回周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同時,還對其不誠信的訴訟行為罰款2000元。這是三水法院今年以來針對虛假訴訟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

今年8月20日,周某對唐某提起民事訴訟,稱唐某在2017年因經濟困難需週轉資金向其借款150000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借款到期後,唐某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對其多次索要未果。

三水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唐某辯稱所謂的“借款”實際上是周某代其姐夫韋某向其支付的賠償款,且情緒異常激動,一度面色發青,導致庭審被迫中斷並呼叫120到現場。周某在庭審過程中更是對涉及到“借款”的提問要麼沉默不語,避而不答,要麼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

一邊說是民間借貸,一邊卻說是賠償款?為何原、被告雙方說法竟大相徑庭?令承辦法官更感到疑點重重的是,庭審結束後,周某突然主動到法庭申請撤訴。當法官詢問周某撤訴原因時,周某也始終不予回答。其中莫非有什麼“貓膩”?經過法官多次說理釋法後,周某終於道出因由。

原來,2016年11月10日,韋某為了報復洩憤,將唐某的重型吊車用汽油點燃焚燒。案發後,韋某與唐某達成賠償諒解協議,但韋某仍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周某作為韋某的小舅子,自願代韋某支付賠償款150000元給唐某。然而,周某回到家後越想越氣,覺得吃了大虧,這才把唐某告上法庭,希望給對方一點“小教訓”。

此外,周某還認為其代付的賠償款數額較大,且代付時並未說明款項的性質,從而產生僥倖心理,企圖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唐某討回賠償款。實際上,周某與唐某之間並不存在借貸關係,實為捏造事實、提起虛假訴訟。

三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明知與被告不存在民間借貸關係,虛構法律關係、捏造案件事實提起本案訴訟,原告的起訴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同時,周某的行為也有違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嚴重妨礙人民法院訴訟,耗費司法資源。鑑於周某隨後認識自身錯誤,並進行書面道歉請求減輕處罰,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裁定不准許撤訴,判決駁回周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並對周某處以2000元的罰款。

【記者】張秀藍

【通訊員】李志健

【作者】 張秀藍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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