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評價,廣西桂林陳先生家中撞見小偷,小偷嚇死家屬要求賠償80萬?

宜昌小子鄭亮


剛看標題,哎呀!震驚!!“變天了變天了!太陽在西邊出來了!!”小偷工作失誤“因公殉職”要拿到賠償金了!而且零投保而比保險公司賠的金額還要大!放屁!——這不明擺著教大家都去做小偷嗎?

……如果家屬要賠償證明家屬就是同犯!首先家屬要受到牽連,團滅,或者全部按照小偷從犯關押起來,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本家族這個小偷是在犯罪,而且是犯大罪。

按照正常思維,小偷家屬應該反省,應該檢討自己教育出一個賊是多麼多麼丟人事情,而且將心比心如果強盜進你們家族燒殺掠搶你們會怎麼樣呢?可見這種家族既然出了小偷,出了賊,出了犯罪分子,也許這個家族也好不過那去,不做賊也可能是爛家族!只有這種爛家族才有臉面提出噁心的賠償要求!

小偷進宅最最可怕的事情不是偷東西,畢竟東西被偷了還可以賺回來,最可怕的是對主人一家老小生命構成威脅,因為小偷為了自保隨時可能殺人。小偷犯罪動機和犯罪行為在先,所以作為主人先為了保衛家人安全,動手也是無限防衛。小偷哪怕被主人打死主人也無罪,因為這是正當防衛——而且不屬於防衛過當!試問全世界難道小偷開始捅人才能打小偷嗎?

……所以“對罪犯的縱容或者太過同情罪犯就是對無辜百姓最殘忍的侵害!”我們的法律絕對不能再用所謂的“仁慈”“善良”慣著罪犯了,法律本來就是冰冷的鐵塊!

既然小偷家屬要求賠錢,證明這個家族臉皮厚過長城,沒有廉恥之心——小偷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慣出來的!這些家屬真不是什麼好東西,身上或多或少有小偷基因(DNA),有潛在盜竊或者其他犯罪意識。因此非但不能賠償,而且對小偷家族嚴控,記錄檔案,防止這家族爆發犯罪定時炸彈,同時也儘量不讓這樣的家族進國家公務員系統。


風雨兼程215752633


就這素質,咋當的小偷啊。

整天淨是些

小偷捱打 了 要求賠錢

小偷摔跤傷了 要求賠錢

小偷爬防盜網摔了 要求賠錢

小偷受驚嚇失手摔了 要求賠錢

小偷進家被抓心臟病死了 要求賠錢

就是失主的損失無人管

世道變了,人心變了

真的呵呵了


晴天28080


房主要是被嚇死,法官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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