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跑冒滴漏” 确保颗粒归仓 河南资源税代征一年逾22亿元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通讯员 陈跃峰 谭振华

小税种,大文章。4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在郑州召开的资源税政策研讨暨行业工作会上了解到,2018年,我省重点资源县(市、区)完成矿产品税费代征22.1亿元,实现了地方政府、财税部门、非煤矿产品行业、纳税人的“四方共赢”。

此前,根据我省财政、税务部门对资源现状和资源税征收情况的调研,发现我省资源开采和经营存在小、散、乱等特点,资源税征收方面专业性强,矿种繁多,品质难辨,点多面广、不易管控。为了解决全省资源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阳光纳税,为政府、社会增加收益,省非煤办自主研发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国首创“互联网+税费代征”模式,受财政、税务部门委托,在全省代征代缴矿产品资源税。

我省开展代征工作以来,依托先进的行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成熟的行业管理模式、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优势,为县(市、区)政府提供税收服务。实施资源税代征的的县(市、区)通过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矿产品交收单,设立标准计量服务站,加强服务和管理,将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杜绝税费漏洞,使我省矿产品纳税行为趋于规范,代征税收大幅度提高,纳税环境更加公平。2018年,全省重点资源县(市、区)完成矿产品税费22.1亿元。

据介绍,一开始,省非煤办代征的只有铝土和耐火粘土资源税,后来将其他不易管控的矿产品也纳入了代征范围。近年来又把难以管控的小、散矿种,如河沙、建筑石料等纳入代征范围,有效挖掘小税种的代征潜能。“今年有望继续增加代征的税种,将其他小、散矿种、税种如水资源税、环保税、所得税等一并纳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支持。”省非煤办负责人说。

业内专家分析说,资源税代征规范了矿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在促进地方财税收入的增长的同时,通过科学准确界定矿种适用的税目、税率,实时扣缴,杜绝了税费的“跑冒滴漏”,降低了征纳成本。此外,资源税代征使矿产品开发秩序更加规范,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达到公平竞争、有序流通,使整个非煤矿产品行业步入良性发展,而“一站式”集中代征管理,减少纳税环节,实现“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纳税,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实现了地方政府、财税部门、非煤矿产品行业、纳税人的“四方共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