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151 證券簡稱:中成股份 公告編號:2019-2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2019年4月26日下午14:00;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4月26日下午15: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9號中成集團大廈8層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劉豔女士
6、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截至本次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2019年4月19日,公司股份總數為295,980,000股。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 6 人,代表股份134,736,908 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5.5223 %。其中,參加現場投票的股東及授權委託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4,662,608 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5.497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 4 人,代表股份 74,300 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51 %。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一)關於審議《201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同意 134,717,208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854%;反對 19,700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46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
表決結果:通過。
(二)關於審議《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三)關於審議《2018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四)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五)關於審議《公司2019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六)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465,075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5.9363%;反對19,7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063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
表決結果:通過。
(七)關於審議《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
(八)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
同意465,075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5.9363%;反對 19,700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063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關聯股東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對本次表決進行了迴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465,075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9363%;反對19,700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0637% ;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表決結果:通過。
(九)關於審議《續聘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十)關於與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委託協議》的議案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465,075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9363%;反對19,700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063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表決結果:通過。
(十一)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十二)關於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延長股權激勵承諾履約時限的議案
同意463,675 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6475%;反對21,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52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關聯股東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對本次表決進行了迴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463,675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5.6475%;反對 21,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52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表決結果:通過。
(十三)關於增補監事的議案
本議案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趙耀偉、黃暉為公司監事。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410,476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4.6735%;反對 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74,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4,299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5.3265%。
(十四)關於增補董事的議案(選舉韓宏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趙利娜、張鎮川
3、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二一八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關於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東大會有關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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