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奔馳,今有三一:75萬元的新挖機工作一小時現故障

前有奔馳,今有三一:75萬元的新挖機工作一小時現故障

前有奔馳,今有三一:75萬元的新挖機工作一小時現故障

前有奔馳,今有三一:75萬元的新挖機工作一小時現故障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劉志恆 黃飛虎)“我新買了臺三一重工生產的挖掘機,工作不到一小時就出現質量問題,且發現重要部件配置與銷售人員所說不符,與三一服務與投訴平臺多次聯繫要求解決,20多天了未處理好”4月26日,岳陽市民周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所遇,表示“很煩惱!”。

做工程的周先生 於4月3日在三一挖掘機岳陽市服務中心購買了一臺“三一”205型挖掘機,新機總價75萬元。該中心採取以舊換新銷售方式,接受了周先生一臺舊挖機,折抵15萬元購新機款(舊機7萬元+廠家8萬元/以舊換新購機臺補),周先生首付15萬,辦理分期付款45萬。訂購前,周先生與銷售人員口頭約定了所購挖機配置。

4月5日,服務中心將一臺嶄新的“三一”205型挖掘機運抵周先生工地,交付使用。但該機工作不到一小時,駕駛員就發現挖機小臂鬥杆卡頓,轉盤異響。“我開了15年挖機,今天才看到新挖機開機就出故障”駕駛員陳師傅對記者說。

“三一”技術人員趕到現場,查看後確認該機存在質量問題。雙方交涉,服務中心銷售人員表示負責修好,也可以為周先生換一臺新機。周先生見新機就現兩處故障,又發現重要部件如液壓泵並非是他要求的進口組件,對“三一”挖掘機質量失去信心,要求退貨。

幾經協商,服務中心同意退貨,但僅肯退回周先生15萬元首付款與舊機抵折款7萬元,不同意將8萬元廠家以舊換新臺補計入應退款。

周先生堅持要求對方退還15萬元首付與舊機已折抵的15萬元合計30萬元,原因是其它品牌挖掘機同樣也搞以舊換新,也能給予一臺舊機8萬元左右的補貼。但周先生也向服務中心提出,如能將舊挖機退還給他,他只要退還15萬元首付款。

但銷售人員告訴周先生,他們已將舊挖機作價7萬元賣出,無法退還舊挖機。服務中心既不同意退給周先生30萬元,又無法將舊機還給周先生,雙方談判陷入僵局。

記者就此諮詢湖南金駿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萬娟表示,如果挖機確有質量問題,購賣方可以要求解除買賣合同,產生的損失由銷售方承擔。如果銷售方已明確將周先生舊挖機折抵15萬,說明這個價格是雙方認可的,至於銷售方多少錢將舊挖機賣出,與周先生無關。

在服務中心,記者就出現的新故障現象質疑三一重工是否把住了挖掘機質檢關,但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每臺挖掘機都是經檢驗合格後才出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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