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襄阳:副检察长出庭抗诉一起民事案件

(853)襄阳:副检察长出庭抗诉一起民事案件

4月25日下午,一起疑难复杂、适用法律存在争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在襄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襄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礼奎以检察员身份出席民事抗诉法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襄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肖保国主持庭审,部分律师代表观摩了庭审活动。

(853)襄阳:副检察长出庭抗诉一起民事案件

图中为襄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礼奎

据悉,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发生于2015年,申诉人李某租赁某单位房屋用作宾馆经营,后因该宾馆消防不达标被查封。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认定李某和出租单位均对宾馆被查封具有过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李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襄阳市检察院受理后,全面审查该案卷宗,调查核实案情,认为该案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出租单位应当承担宾馆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全部责任,遂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经审查,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指令襄阳市中级法院再审。

在再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宣读了《民事抗诉书》,并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监督。

此次副检察长出席再审法庭,是襄阳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据悉,在襄阳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为常态,为其他检察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促进了司法办案质效提升。

来源 |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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