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審查調查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原標題:《規則》對審查調查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突出政治性 用好黨紀國法兩把尺子)

審查調查是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工作、履職盡責最關鍵、最重要的環節,事關對審查調查對象的處分處理,事關紀檢監察隊伍形象,事關黨的威信,容不得任何差錯。這一環節,紀檢監察權力運用、措施手段使用最集中,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安全、履職風險也最突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針對實踐中反映的問題作出嚴格規範,對審查調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了制度遵循。

強化黨委領導,突出審查調查工作的政治性。紀委監委作為黨的政治機關,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立身之本、履職之要。《規則》開宗明義,強調立規目的是“加強黨對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規定監督執紀工作應遵循的首要原則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調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體現出監督執紀工作的政治性。在審查調查環節,《規則》明確要求,黨委(黨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審查調查處置工作,定期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加強反腐敗協調機構的機制建設,堅定不移、精準有序懲治腐敗。具體到審查調查各個關鍵節點,《規則》明確紀檢監察機關重要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的具體報批程序,如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報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批准;遇有重要事項及時報告等。這些規定有利於加強黨委的領導,發揮黨委對審查調查工作的決策把關作用,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確保審查調查工作切實做到“兩個維護”。

堅持紀法貫通,推動監督執紀與監察執法統一決策、一體運行。黨規黨紀、法律法規都是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基本依據,本質上目標一致、功能相同、優勢互補。體現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規則》的重要變化之一,就是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在紀委監委合署辦公體制下,紀委監委履行雙重職責,用好黨紀和國法兩把尺子,實現紀法雙施雙守,對所有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一體進行審查調查。《規則》立足黨內法規基本定位,扣緊紀委監督執紀和監委監察執法的鏈條,實現執紀與執法同向發力、精準發力。如在審查調查環節,明確紀檢監察機關經過初步核實,對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需要追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的,應當立案審查調查。在措施使用上,《規則》與監察法相銜接,規定審查調查組可以依照黨章黨規和監察法,經審批採取留置等措施,明確各措施審批權限,要求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核對檢查重要措施使用情況,防止擅自擴大範圍、延長時限。《規則》還對有效銜接司法作出規定。如明確對於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後,留置措施自動解除等。

嚴格監督管理,規範審查調查工作流程、行為準則。紀檢監察機關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監察法賦予的重大責任,必須不斷健全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機制,紮緊自我監督的籠子。《規則》立足有效監督制約,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健全內控機制。如在審查調查環節,嚴格報批程序,明確審批權限,明確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監督檢查及審查調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查調查組組長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嚴格管控措施使用,記錄備案使用措施情況,強調重要取證工作必須全過程錄音錄像,加強對審查調查全過程的監督。同時,《規則》還建立了設立臨時黨支部、打聽干預案情報告備案、迴避、脫密期管理、安全責任制、開展一案雙查等制度,進一步規範審查調查人員行為,保證審查調查工作安全有效開展。

提升案件質效,切實保障被審查調查人合法權利。保障被審查調查人的合法權利,是對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基本遵循,也是法治反腐的內在要求。《規則》強調審查調查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充分保障被審查調查人權利。如在保障人身權利方面,《規則》要求,審查調查應當充分聽取被審查調查人陳述,保障其飲食、休息,提供醫療服務,確保安全。嚴格禁止使用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嚴禁逼供、誘供、侮辱、打罵、虐待、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在保障財產性權利方面,《規則》要求,查封、扣押(暫扣、封存)、凍結、移交涉案財物,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要設立專用賬戶、專門場所,指定專人保管,定期對賬核實,嚴禁私自佔有、處置涉案財物及其孳息等。在保障知情權利方面,《規則》要求,立案審查調查決定應當向被審查調查人宣佈;需要對被審查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其所在單位和家屬,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此外,在實踐中,宣佈立案決定時,還應當告知被審查調查人權利義務,並送達《被調查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在湖北,針對監察體制改革後紀檢監察機關權力更大,紀檢監察隊伍更復雜、受到的考驗更多等問題,省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中共湖北省紀委關於建立和完善大監督管理工作格局淬鍊過硬紀檢監察隊伍的意見》和紀檢監察干部“十五不準”,構建起“五責分明”“五管一體”“五措並舉”“五合聯督”的監督格局。制定《關於加強全省各級紀委監委自身權力運行監督的意見》,明確8條具體措施,既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又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同時制定下發《關於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辦案責任認定與追究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各級紀委監委執紀執法,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審查調查的實踐表明,審查調查權是把雙刃劍,必須認真執行《規則》有關審查調查工作的規定,特別是針對工作中的關鍵點和風險點,形成有效管用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把規矩立起來,讓紀律嚴起來,從內容到形式都體現嚴和實的要求,這樣才能確保紀檢監察機關更加嚴肅有效地履行職責,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本文刊載於2019年第8期《中國紀檢監察》,作者:湖北省紀委監委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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