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收“卫生费”,恶势力团伙被起诉

【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收“卫生费”,恶势力团伙被起诉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4月23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团伙非法收取“卫生费”案件提起公诉,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收“卫生费”,恶势力团伙被起诉


庭审现场

【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收“卫生费”,恶势力团伙被起诉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6年底开始,被告人席某在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东路,向该地流动摊位的摊主收取“卫生费”,收费标准为每月600元或者每天10-30元不等,如果不交钱就不允许摆摊。被告人田某为该地摊主,被告人乔某为席某雇佣的运送煤气员工,两人分别于2017年9月、2018年8月起受席某委托收取费用。三人以收取 “卫生费”为由,实施敲诈勒索,获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向21名摊主收取费用共计35390元。

【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收“卫生费”,恶势力团伙被起诉


席某在得知公安机关调查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后,找到被告李某(系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二人于2018年10月签订《市场管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某村商业中心周边零散商户的管理及卫生费的征收由席某承包,席某则每年向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交2万元承包费,将时间倒签为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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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席某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判处田某犯敲诈勒索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乔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5000元。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扫黑除恶 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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