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新车漏机油维权事件”已经和解,大家还有必要对女车主继续关注下去吗?

翌言堂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关注下去了,当初为什么大家都去关心?其实当初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都进行了相关的报道。

另外一个,作为奔驰也是汽车之中顶级品牌。车还没开出店,就发生发动机漏油了。相关4s店拒绝退钱,换车。引发了网友一场浩浩荡荡的舆论。日常生活中4s店店大欺客,骗取金钱,等做法,引发了人民的不满。后续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事件才可以完满解决。

西安女士应该感谢网友。没有网友的支持,转发评论,根本解决不了这个事情。相关部门也不可能马上进入调查。这个是事实。

现在我们就没有必要关注她了,应该没有必要了吧,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以后发生类似事件应该如何维权?如何引发新华社人民日报评论,这个是重点。





电影菲菲


这事已经凉了,没有必要关注了。

其实一开始就没必要关注,我们在意的是这件事:消费者如何在四下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并无奈的使用某些“丢人”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意或是关注的并不是女车主本身,我们关心的是这件事如何解决?处理结果又是如何?我期盼着能在这件事上看到希望。

但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或许本来我就不应该对此事有这么大的希望,毕竟这事只要不是国家和政府扛旗,那就肯定是以双方和解收场,这个和解其实算不上和解,这个和解只是车主一方在金钱攻势下做出的妥协。所以这事关注不关注其实都是一个结果,为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奔驰的金钱攻势有多大;这件事引发的关注越多,车主能获得赔偿和封口费越多,这件事关注的人数越少,车主的维权就越无力。

女车主一开始就这个66买的新车开出不到一公里发动机就漏油的问题提出了八点诉求:

1、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到3月27日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车辆的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3、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我们也愿意接受。我们合法维权;
4、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违法;每年有多少消费者被动消费;
5、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与从业人员素质;
6、奔驰官方要给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
7、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
8、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是,就和解结果来看,奔驰一方给出的金钱攻势不小;和解结果如下:

1、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但依旧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

2、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

3、奔驰方面主动提出,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

4、赠送该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

5、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对此,我无话可说,只能是呵呵了;就冲着这个笑容,我是一个字都不信。话说,你们信吗?

然后这事还没结束,奔驰女车主涉嫌XXX的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无双杂货铺


有必要啊,有至少7个问题需要解决,且需要给社会一个答复:

第一大类问题,女车主维权后续问题:

1、问题车为何卖出去?奔驰女司机与奔驰公司和解,但并不代表她暴露出来的问题得到解决,这里面就是关于奔驰车为何还没开出4S店就漏油的问题,这种劣质车,或者有问题的车为何能够上路问题。老百姓需要知道这个答案,希望有关部门调查结束后,尽快给出答案,并公布对奔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处理。



2、关于金融服务费问题。这个费用究竟是什么,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这个在整个行业都在收取,收取来干嘛?为何要收取?是不是涉嫌欺诈和违规?全国还有多少4S店在收?要不要公开等等,这个问题必须要弄清楚。

第二大类问题,就是有关奔驰女合车主被催债的问题:


很多人说,一码归一码,好的,她的那一码维权已经结束,她已经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剩下的,归职能部门去调查,那么,接下来处理她欠债,有关女老赖的问题:

1、她是不是欠了20多商户的575万元巨额外债?

2、是不是涉嫌欺诈而捐款逃跑?

3、是不是拿老百姓的钱,玩失踪后,去买了豪华车?是不是老赖行为?

4、奔驰女如果跟商户们是民事纠纷,那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是涉嫌欺诈(跟老公、母亲合作开公司,用10万套取了商户们575万元),那么,公安部门就应该以刑事案立案调查。

5、人设坍塌问题。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在纠结,一种人认为,不管她过去咋样,哪怕是犯罪分子,买到劣质产品,都有维权权利。她的维权,不能跟她过去是否欠巨额外债挂钩,两回事。她依然给人维权斗士、女侠形象,她的功劳大大的,把奔驰黑幕揭露出来,把金融服务费黑幕揭开了。


另外一种声音是,她即便有功劳,也可以维权,但是,如果是用欠商户们的钱,逃跑失踪,再去买66万的奔驰车,就是人品问题,就是女老赖,人设坍塌,不该给她那么高帽子,因为,她的品质,不值得。

我是比较认可后面这种说法的。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奔驰维权事件已经和解,大家还有必要继续对女车主关注下去吗取决于人们的好奇程度,你现在好奇和解背后的故事吗?你好奇和解公告后还有一纸文书吗?你好奇能否和女车主一样退还金融服务费吗?你好奇奔驰女欠债的事实吗?你好奇奔驰女能依据法律归还所欠的债务吗?如果你好奇这些事,即使在主观上不去关注奔驰女,但手也会不直接的点进新闻去浏览。


人们对一个新闻的热度取决于人们的好奇心,也取决于利益共同体,奔驰女遇到的车辆维权困难每个消费者都可能遇到的,奔驰女提到的金融服务费也有许多人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过,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权的进展就事关个人的利益,关注就自然而然了。

但是在维权和解后为什么人们的热度不减呢?这主要是和解的结果有些太突然。在和解的过程中,奔驰女还不时的接受采访,不停的发布谈话录音,而和解的结果却没有任何声音,只是突然拿出一纸和解方案,这让人对其中的内幕产生了好奇。



在奔驰女最初提出的和解方案中,提到了退车退款,提到了3倍赔偿,提到了金融服务费,但是在最终的和解方案中,却是换车和退费以及一个含金量不知道多少的十年VIP,这时吃瓜群众不仅会好奇,难道闹这么大的动静想要的结果就这么简单?这样的处理结果估计吃瓜群众都不能接受,为什么奔驰女居然就接受了?




奔驰女维权事件能和解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件事来规范汽车市场的一个乱象,借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才是维权的真正意义所在,从这点上来说,奔驰维权已经不是一个个体,而是牵涉到整个行业的层面,如果全国的媒体和网民只为一个人服务,这次维权和一场闹剧有什么区别?况且和解又从一个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跳入了另一个谜团。

遍观网络,类似的维权案例并不在少数,甚至有更激进的做法,奔驰女维权后全国也相继发生了坐机器盖上维权的案例发生,如果这些维权在借助媒体和网民的力量得到解决,并最终都以维权者个人获利而草草收场,那么媒体和网民岂不是成了被愚弄的对象?



许多人认为奔驰女的维权和欠债不能混为一谈,在本质上这确实是两码事,但本质上这又是一码事。我们都说以德立天下,以诚信示人。之前的维权草草收场不能不让人对奔驰女产生好奇心。欠债几百万,从上海到西安,把责任推到公司,如果在维权之前就剧透了这些问题我们还会对和解的突然感到意外吗?这些难道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法律是把双刃剑,他既能保护自己,同时也要保护他人。


维权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朱博士白话发动机


刚开始是关心,支持奔驰车维权女,希望得到一个对她,对广大奔驰车销费者的完美,合理结果,可得到的是怱怱忙忙的和解,让人对合解内容产生想法和失望。现在只是看戏了。

奔驰维权女口才,思维都不错,可江湖经验太少了,和解后奔驰可以放过你,4S店能放过你吗?一手好牌打的稀烂,这种事,有央视的支持,有广大网友的支持,即使受到任何威胁和利益诱惑都不能松口,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现在可好,她成了孤家独斗4S店背后的利益集团。而且还得罪了央视及广大支持她的媒体和网友。

她的未来很不妙,无论做生意还是去打工,谁还敢与其合作,这叫恶狗洒酸。

出国吧,在国内近五年难有立足之。


用户9960291710063


奔驰维权她已经得到满意的答复,现在可怜的是那些小商小户。 @ @ @ @ @ @ 


辉煌哥008


此女一开始就是装,一会儿研究生毕业,一会儿在读,她维权奔驰,奔驰给了她合情合理的培尝,人家维权她,她一推二六五,关键你在上海有没有收人家的钱财呢,存不存钻法律空子,侵占商户的财产呢!你自己扪心自问吧!如果有那就返还给商户,大家都不容易!


日月776161122022


和解之后,女主功成身退,大家应该保护她支持她!但是,现在连买车的钱都不干净,让支持过她的人情何以堪?

说好的我挣钱很辛苦,一碗面10块,要1000多碗才够“金融服务费”呢!太讽刺了


二师兄QiC


事件远未结束!

从退费、换车角度看,女硕士与奔驰的和解:它只解决了一个人的问题,远未解决有相同诉求、没有被正确解决的人士的问题!

第二,1.5万元金融服务费被揭欺骗的事实:反映了奔驰 利星行在灰色地带腐败资金的存在!

这是一个历年累计总量达上百亿元的灰色资金!

人们完全有理由质疑其合法的来源和用途!

这不亚于一颗“定时炸弹”!


助人为乐吾本性


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在炒此事了,商户你那么有理怎么不走法律程序,那么多人欺负一个女人,狗逼急了都会咬人的。妈的老子如果有钱,给女车主五百万还完账在告你们侵犯名誉,全国这么多人说他是骗子,让你们商户赔的连裤衩都拿去当了。看在她主持正义揭穿汽车销售黑幕的份上,此事到此为止吧,商户觉得你有理去告啊,不敢告就说明你理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