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後騎自行車與汽車相撞 交警:你全責!

長城網訊(記者 張晨光)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到底誰擔責?交警同志告訴你,誰違法誰承擔責任!近日,保定公安交警望都大隊就處理了一起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非機動車駕駛人負全責的事故。

近日,曲某騎自行車沿望都縣復興路由北向南右轉駛入中華路與復興路交叉口西側時,與張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沿中華路由西向東行駛時發生剮蹭,事故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曲某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接到報警後,事故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辦案民警發現非機動車駕駛人曲某渾身散發著酒氣躺在地上,隨即民警對曲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值為100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因曲某在本次事故中受傷,隨後被送醫治療。

公安交警通過調查發現,非機動車駕駛人曲某醉酒後騎行自行車,逆行駛入對向車道是引起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曲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醉酒駕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因此曲某擔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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