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动态】汝城: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警务动态】汝城: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报警电话

是供群众遇到违法犯罪情况

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拨打的。

但最近,

汝城县公安局依法拘留了一位“报警人”,

原因是——报假警!!!

【警务动态】汝城: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2019年4月25日晚20时许,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卢阳镇村民朱某电话报警称:其在汝城县卢阳镇自己家中杀了人,请派出所前去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将该警情报告给该所所长朱谦,以及正在该所办案的局刑侦大队长李享龙等人。听闻此情况后,民警放下手头的案子,由城关派出所所长朱谦带领值班民警、辅警,局刑侦大队长李享龙带领刑侦大队三名民警,分别驾驶两辆警车赶赴现场。在出警途中,朱某两次拨打报警电话称其杀了人,催促民警赶快到其家中出警。

到达现场后,经了解,原来系因债务纠纷有人上门讨债,报警人朱某怕老婆孩子受连累,便借着酒劲虚构事实,三次拨打报警电话谎称自己杀人,以期民警赶到现场维护场面。

4月26日,朱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凡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请大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但无效报警和假报警行为会大量占用警方有限的警力资源,严重干扰警方的正常调度,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警方在此呼吁大家切勿做出反复拨打滋扰、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的违法行为,让警方能在第一时间赶赴需要帮助的群众身边。

公民恶意拨打报警电话将面临

怎样的处罚?

【警务动态】汝城: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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