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新河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同志被授予 “新河青年五四奖章”

经过激烈的角逐和评选,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同志于2019年5月被授予第一届“新河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新河青年五四奖章”是新河县委组织部、新河县委宣传部、新河县委统战部、共青团新河县委共同授予我县优秀青年的重要荣誉。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尤其是在多年从事法院工作过程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敢于奉献,接连取得了优秀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的充分认可及群众的强烈好评!在王伟局长的带领下,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还于今年被共青团邢台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热烈祝贺新河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同志被授予 “新河青年五四奖章”
热烈祝贺新河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同志被授予 “新河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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