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3·29”聯建小區天然氣爆炸事件財產損害救助方案公佈

今天,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街道辦事處召集新城區應急管理局、相關設計院、評估公司、律師事務所以及聯建小區居民召開會議,公佈了“3·29”聯建小區居民樓爆炸事件財產損害救助方案。

呼市“3·29”聯建小區天然氣爆炸事件財產損害救助方案公佈

方案公佈的救助對象為因本次事件致聯建小區10號樓四、五、六單元所居樓房毀損的產權人,因本次事件致車輛,傢俱、家用電器等財產毀損者。

具體救助辦法為:

01

10號樓四、五、六單元整體拆除,按現有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重新建設(毛坯房),建設期擬為六個月,如遇特殊情況建設期順延。

02

10號樓四、五、六單元每戶以房屋實有面積(以房屋產權證為準)按每月20元/平方米標準發放過渡費,過渡期暫定為六個月,如不能在六個月內交付使用,將繼續按每月20元/平方米標準據實結算過渡費。搬家費向每戶一次性發放1000元。

03

10號樓四、五、六單元每戶業主,要將沒有損壞的傢俱、電器等全部搬離,損壞的傢俱、電器等將按使用年限折舊評估,按評估機構評估定損價,一次性支付救助款。車輛損失按評估機構評估定損價,開具修車發票,憑發票一次性支付救助款。

04

10號樓四、五、六單元房屋裝修救助費按評估公司評估認定價,進行一次性救助,每平方米救助300元到500元。

05

對10號樓一、二、三單元的地下管網、樓頂防水、樓體,9號樓樓體、思佳公寓樓體、聯建小區水房、受損車庫進行維修及整體粉刷;對10號樓一、二、三單元防盜門進行更換。

3月29日13時50分許,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街道聯建小區發生天然氣爆炸事件,致1人死亡兩人受傷。經有關部門調查認定,該事件為聯建小區10號樓6單元5樓西戶居民家中天然氣使用不當,致天然氣洩漏遇點火源發生爆炸而造成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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