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被风刮倒路边,行人不小心绊倒摔成骨折,田主有没有责任赔偿?

老娘舅说事


问:田里的油菜被大风吹倒到了路边,过路人不慎绊倒摔骨折了,农民有赔偿责任吗?

肯定而明确无误地说,农民没有任何责任!


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刺楸】,了解更多农村趣味知识。

令城里人趋之若鹜的油菜花差不多已经开过了,现在农村的田间地头已是一片片青绿色的油菜果荚。农民正忙着春耕,待油菜收割之后就又要忙着把空闲出来的田地翻耕了,以便种花生或者插秧种稻谷。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虽说倒春寒早已过去,但这暮春的天气也是说变就变,早上晴空万里,说不定上午就是冰雹加大风大雨,鸡蛋大小的冰雹也不足为奇,刺楸听说云南某地在前天(4月23日晚7点)就有鸡蛋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遇上特殊天气导致油菜等庄稼受损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了。

油菜秆有一米多高,被吹后倒伏不仅影响收成,路边的倒伏油菜还会影响行人过路,路人若是不慎被绊倒,乃至造成骨折等重大伤害,作为种油菜的农民有没有责任呢?

一、农村孩子

农村常有小孩自己走路绊到石头摔倒而哭起来的事情发生,刺楸记得小孩的监护人在把孩子扶起来后为了安慰哄孩子,一般会说「不哭了哈,我们打它,一哈哈儿把石头丢了」。

由此可知,农民在教育小孩的时候都能完全明事理地认定是小孩自己的责任,之所以骂石头,纯粹是为了哄孩子不哭。

教育孩子都能做到明事理、辨是非,反倒是生活中的人却做不到,如果教育孩子都要追究石头的主人,那还了得?除非是瞎子或者腿脚不便的人,一般人在路过时理应看清路况,谨慎下脚。



二、油菜田的田坎属于农业附属设施,不是大路

既然是油菜田,那刺楸推断油菜是栽种在田里,而收割油菜后的田可能有他用。田有田坎(田埂),而一般来说,田坎属于农田的一部分,不属于大路,之所以有人从田坎上过,是由于田坎的宽度决定了它刚好可让人通过。


田坎可过人,但并不意味着田坎属于公共区域,顶多算农业附属设施,行人从田坎上路过本来就属于乱入农民田地的行为,可能会毁坏农民的庄稼。

行人从田坎经过,疑似践踏油菜,干扰农业生产,应该像农民道歉并赔偿。

三、责任谁负?


风属于自然风,把油菜吹倒后,农民可能减产,也属于受害者,所以骨折的路人应该找风索赔。农民是否行赔偿呢?

行人借田坎过路,并没有像农民缴纳过路费。另外,如果是油菜花盛开期间路过,疑似以过路之名,行观赏油菜花之实,油菜田并非旅游景点,农民也未收取门前,所以不承担保护行人过路安全的责任,无责。


以上就是刺楸对路人被风吹倒的油菜绊到而骨折后该不该找农民索赔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不错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刺楸


咱们首先澄清一个问题,经常有人说现在的人懂法了,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是错误的,不是大家懂法了,主要是我们变坏了,知道讹诈别人了,这是根本原因。

以前骑自行车撞倒人他站起来拍拍土,各走各的,现在呢?检查费,治疗费、误工费、怎么说到最后你也得花3000、5000的,原本什么事没有,到医院就做CT,各种检查,弄不好还得住院 这就是目前状况。

油菜被风刮倒,把路人绊倒摔成骨折,虽然属于自然灾害,但是你是油菜的主人,你就有义务负责,你是直接责任人,所以你具有赔偿义务,这是不可退却的责任,即使打官司你也要赔偿,因为你有对油菜的管理责任,必须不能伤害别人,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和义务。

很多人说这是自然灾害,当事人没有赔偿义务,但是油菜是有主人的,如果油菜是野生的,找不到责任人,当事人只有自认倒霉了,但是一般也会找责任人,路政、土地所有权人,所以安全不容忽视。

对方提出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你是油菜的所有人,你也是受益人,所以你有责任和义务负责,油菜的主人有受益权和管理权,赔偿是你的义务和责任。


大海传媒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田主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田主没有行为。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的行为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由题目所给出的事实得知,行人是被路边倒伏的油菜绊倒后受伤的。而油菜倒伏是因为自然原因。因此,本案中,田主没有实施行为。

2、田主没有过错。如前所述,油菜倒伏的原因属于自然原因,这是因为油菜在生长过程中因为刮风等原因所自然形成的。而油菜倒伏不会产生给人造成损害的风险。油菜生长在田间。田间道路不是供人通行的道路,田主对所谓“行人”不负有相当的注意义务。因此,田主没有将倒伏的油菜扶正,并不存在过错。

综上,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因此,田主无需为行人摔伤承担法律责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关注【乡村关中】分享新锐思想,解答实事求是,评论有理有据。洞察社会万象,打开脑洞天窗,开启新生思维。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我扶摔倒的老太太这件事情发生在十年前。看到题主这个提问我瞬间想起了十年前还在上高中时,放学后走在路上,一个农村中年人,大约40岁左右,骑着摩托车载着老母亲,不知道是技术不高还是注意力不集中,老娘从摩托车上掉了下来他竟然不自知。从小我妈和老师都教育我要助人为乐,我立刻跑过去扶起起来了老太太,大声呼喊那中年人,谢天谢地那是十年前,他们对我都表示了感谢而非勒索。题主问油菜被风刮倒了,行人不小心绊倒摔成骨折,田主有没有责任赔偿?作为“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对此问题认为必须要求赔偿,一定要田主赔到倾家荡产,不仅要赔医药费,还需要赔误工费,不然都对不起你这个碰瓷的名号,但人在做天在看,你还是要当心。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你属于专业碰瓷的,要有职业操守。

我记得以前网上或者电视上报道的碰瓷者都是往人家车底盘下方钻,后来城里人被搞怕了,买个新车第一件事情就是安装行车记录仪,多贵都得给自己安装上,还得安装高清的那种,以免再被碰瓷的讹上,搞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是否因为城市的生意不好做了,你又转战到了农村?当然农村人确实老实,但是农村人也很穷,估计你的生意在农村的市场比较淡,即使淡,你也要秉持一贯的碰瓷精神,千万不要因为农村人穷就心软下不下去手,一定要搞到田户倾家荡产不可,不然这就是不敬业,没有职业操守。

二,你这是工伤但没人报销一定要讹上农民让他负责到底。

咋说你这行为呢?本来能轻松赚一笔的碰瓷事件,不过就是摆摆样子的事情,你咋这么能干的,摆样子都能把自己摆骨折,虽然是工伤,但是你进的公司是专业的碰瓷公司,根本没有啥道德底线,可能没人给你报销,你要是在公司秀下限,可能公司能人比你还无耻没底线。我劝你干脆还是把田户大爷的大腿抱到底,啥脸面不脸面的你也别多想了,反正可能进了那个专业碰瓷公司以后,你早就已经把脸装在了衣服兜兜里了,爹妈可能都认不得你了,所以不要想太多,一定要让农民为你负责到底。

三,骨折进医院花费太高让田户负责到底。

虽说你没有下限轻松干活挣钱快,但是现在这医院看病也是个大数目,一个骨折轻轻松松进去没有小几万你可能出不来,你也不容易,碰个瓷都能碰出骨折,可见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以前可能也没有攒下几个钱,这几个月都需要躺在家静养,也没有啥收入来源,农民不一样,农民有地,一亩地都可以吃一年,所以你要抱紧农民大爷的大腿,让他给你报医药费,误工费,这几个月的伙食也就在农民大爷家一起解决了,让他大鱼大肉给你供上,争取伤筋动骨这一百天里把自己的体重增到500斤,最后让田户一家给你鞠躬作揖抬回家。这才是你一贯的作风,千万不要觉得难为情怕被人骂,因为秀下限是你一贯的作风。

总之,碰瓷这个行当竞争压力很大,你一定要能扛住,干完这笔如果觉得农村也没有啥市场,可以往山区里走,那里的人更富裕,一定能经得住你的敲诈勒索,记住千万不要心慈手软,时刻记得自己的职业操守,你不过就是个碰瓷的,但是唯一当心的是那里的人容易放狗咬你,可能狂犬病发作是最终唯一的结局!做人千万不能把道德和品格遗忘了,否则就是一副臭皮囊。

条友们,对这个问题有何高见?我们留言评论区恭候。


本问答权属【乡村关中】,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题作答:职业农民、农技培训师“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基哥。


乡村关中


老舅娘真行!从植物作物动物专家拓展到了思考社会问题。

——因意外死伤,导致索赔,是合法还是讹诈?这是一个争论不休的、法律与道德交锋的社会热点问题。

下面试着回答舅娘好友提出的匪夷所思的伤害,该不该索赔问题。


油菜被风刮到属于气象灾害,由仲春或初夏突发的疾风骤雨造成。

油菜被风刮倒,会影响产量,剥夺田主辛苦劳作收入,田主成为天灾灾民,这是他不愿意面对的。

油菜被风刮到,田主会设法及时将它们扶起来,这不是出于安全、而是为了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也就是说,油菜被风刮倒并非出于田主主观故意。出现这种情况,也没有需要及时安全提示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惯例。

因此,笔者认为;行人被刮倒油菜绊摔骨折,属于自己不小心,或者叫运气太差,造成的伤害责任自负,田主不赔偿。

被伤者讹上了怎么办?

田主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若田主不愿意接受“给予伤者适量人道救助钱财”(类似机动车主对不担责车祸死伤者处理)的司法调解或裁决。田主可求助新闻媒体把事件公开!田主属于弱势群体成员,他的合法权利当然会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保护!会有好心人或社会爱心组织出面为他排忧解难做主。


顺带说一句,若行人知道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绝不会大而化之作贱倒下的农作物,更不会因此绊倒受伤。


谌人


当然田主无责任。原因有三。

一,油菜倒路边是自然现象。有的是风吹倒了,有的是大雨冲倒的,有的是油菜种的太稠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因而与田主无关。

二,行人跌倒骨折是由于个人不小心引起的,是个人行为,与田主无关。

三,农村田地农闲时,行人很少,且各人只到自已田里去,其他人跌倒的可能性很小。


木二三装


张三酒驾致人死亡,杜康有没有责任?李四寻衅杀人,他父母的媒人有没有责任?王二放火屠村,接王二出生的妇产医生有没有责任?


桂林全州文桥


这事难说,中国法官有可能判田主赔偿,有例可寻,小偷偷狗被狗咬伤狗主人要赔,小偷被发现逃跑摔伤也得赔,高速禁止行人上去形同虚设,在高速上撞人也要赔……太多了


有情有谊7


应该不用 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 是各行其道,田园的路本来就不是给行人走的 但话又说回来 如果油菜田是为旅游开发也就是带有经营性的,那么经营者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条件,比如道路的平坦,是否有相应警示标志提示语之类的 ,如果没有 出了事还真难说你没责任


m443


行人不小心而摔倒,那是行人自己的责任,——不小心,是原因,当然该自己负责任了。怪别的任何人,都是不对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