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九)

长治沁源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凯为首的“行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5月4日,长治市沁源县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寻衅滋事等案件3起。

根据群众举报,沁源县公安局发现沁源县王和镇后沟村李某凯,参与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的组织、纠集和策划。经沁源警方初步侦查,发现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纠结同村运输户,在承揽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业务中,以地头蛇自居,肆意插队拉煤,并在运输时煤炭要求优先出入矿门,优先装煤,且企业不得进行检查等无理要求。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肆意妄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正常运输户权益,同时严重扰乱了驻地企业生产秩序。在驻地企业暂停其运输业务后,李某凯纠结犯罪团伙成员闫某刚、史某强、史某鹏天天聚集在村委,要求村委出面与煤矿协商,当村委协商无果后,团伙成员便无理取闹,不仅围堵企业磅房,还驾驶私家车围堵村委大门,阻止村民进出,严重影响了村委正常办公秩序。

经查,2018年5月2日8时40分许,嫌疑人李某凯、闫某刚指使司机史某军、史某强、史某鹏驾驶四辆半挂大货车堵在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运输通道西大门处,以此威胁该煤业有限公司答应其提出的:优先保障其车辆每天在煤业公司运输煤炭两趟,而且不得检查、优先出入矿门、优先在筒仓装煤等无理要求。由于煤业有限公司未答应,该犯罪团伙的四辆半挂货车连续3天,一直堵在煤业有限公司西大门处,致使该煤业有限公司连续3天生产销售的煤炭不能运输出厂,来装煤的车辆及运送材料车辆无法进出,严重影响了煤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销售秩序,造成该煤业有限公司被迫停产,给企业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潞安煤基合成油公司举报平台)

长治警方打掉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3月27日,长治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团伙成员5人,破获敲诈勒索案、非法经营案5起,缴获一批作案工具。2018年3月12日,警方接到市民郭某平报案称:其在2015年12月开始在长治县全盛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利贷款后,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及员工李某萍、程某等人多次对郭某平恐吓并进行暴力讨债。

经查,2015年11月,嫌疑人张某在长治县成立“全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号称主营“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设备销售、汽车租赁交易”,实际以发放高利贷业务为主。公司以张某为董事长,程某、翟某负责追贷,李某萍为业务经理,孟某栋为业务员,负责宣传和拉业务。直至2018年3月27日,该公司发生高息贷款80余起,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例如,2015年12月,受害人郭某平向嫌疑人张某经营的公司借款10万元,以郭某平所办幼儿园的两辆校车登记证书、个人汽车登记证书、幼儿园的许可证作为抵押,期限为3个月。但实际上,郭某平仅拿到现金8.4万元。借款到期后,受害人郭某平无法还款,嫌疑人张某、李某萍便介绍郭某平到长治市某公司借款10万元,还给张某19万元。后该公司的借款到期,郭某平又向张某借了15万元(实际到手13.25万元)还给该公司。按此恶性循环,郭某平实际贷款25万元,实还现金60万元,并且郭某平的一套房产(约300平方米)、一辆桑塔纳志俊轿车也被张某等人占有并变卖,张某等人还逼迫郭某平之子打下一张67万元的欠条。其间,张某伙同公司员工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栋等人多次采用堵门、喷漆、非法拘禁郭某平等方式实施追债,导致郭某平夫离子散,无家可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套路贷”太坑人!借5000元只拿到3100元

“套路贷”,究竟如何坑人?厦门中院通过典型案例向揭露了“套路贷”的害人套路。

此前,被告人饶某、华某二人伙同他人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街头巷尾发布小广告,宣传所谓“一张身份证贷”的无抵押贷款。

被害人黄先生看到小广告后,提出向饶某借款5000元,被要求以身份证作抵押,还要签一份“借款协议”:分十期归还,每七天归还一期,每日收取千分之五的利息,逾期还款翻倍收取本金。

饶某向黄先生转账5000元后,立即以上门服务费、还款保证金和头二期本金及利息为名,让黄先生转回1900元,实际黄先生只借到3100元。

后来,黄先生未能如约还款,饶某、华某伙同多人驾车找到黄先生并强行将他带走,拘禁期间施以殴打逼迫其打电话向亲友筹钱还款,重新签了一份借款10000元的“借款合同”和收条,直至收到家属帮忙“归还”的10000元才放回。

饶某、华某被抓获后,赔偿被害人黄先生1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为由,判处饶某、华某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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