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車主,5月1日起,車輛交強險標誌不用再貼 !

老司機們都知道

汽車前擋風玻璃上都會貼3個標誌

交強險、環保和年檢標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都應將當年檢驗標誌粘貼在車輛前窗右上角明顯位置。

未按規定放置年檢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將被予以1分罰50元處罰;

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上路將被予以1分罰款50元

未粘貼環保合格標誌也將被予以罰款50元處罰。

想必,有不少車主因此被罰過

不過,5月1日起

你不用再提交紙質保單和粘貼保險標誌了

看看具體情況是咋樣的~

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與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大地財險、華安財險、鼎和財險、泰康在線財險、天安財險、眾誠保險、華泰財險、太平財險等11家保險公司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實現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數據實時共享,上述保險公司承保車輛在辦理相關交管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紙質保單,實現“無紙化”證明。

@贵阳车主,5月1日起,车辆交强险标志不用再贴 !

2019年5月1日起,上述保險公司承保車輛在辦理機動車登記、臨時行駛車輛號牌登記業務和核發六年免檢檢驗合格標誌業務時,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運用平臺”核查交強險信息準確無誤的,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交紙質交強險保險憑證;

對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運用平臺”核查交強險信息與紙質交強險保險憑證不一致的,應由交管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對接保險公司進行電話核驗,確認系保單打印錯誤的,要當場為群眾辦結業務,不讓群眾多跑路。

在路面執勤執法過程中,對未粘貼保險標誌的,經相關警務平臺和執法終端查詢或者經當事人提供的紙質保單等憑證核對準確無誤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險標誌為由予以扣留車輛和處罰。

@贵阳车主,5月1日起,车辆交强险标志不用再贴 !

在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中,辦案民警將主動查詢車輛的保險、檢驗狀態並依法進行後續處理工作。目前,機動車安檢機構(車輛檢測站)還未實現交強險電子數據聯網核查,在辦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務時,各安檢機構採取高拍儀拍攝紙質保單或電子保單上傳資料審核,不能以群眾未提交紙質保單為由拒絕辦理業務。相關部門也將加快推動電子保單數據在車輛安檢機構的聯網核查工作,確保交強險在交管業務的全流程“無紙化”證明。

下一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將繼續與省內各保險企業加強合作,陸續擴大電子保單覆蓋面,對實現“電子保單”數據實時共享的保險企業,將及時上網公佈。

貴陽融媒記者 代曉龍

編審:幹江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