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華社西寧4月29日電(記者央秀達珍)日前,青海省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10年至2018年,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政府原副縣長楊向峰在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局長及縣政府副縣長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香菸90條、白酒44瓶,收受購物卡等禮品禮金0.9萬元。2010年至2013年,楊向峰先後多次以接待費名義將宴請他人費用在單位報銷,共計1萬元。2015年8月,楊向峰等5人前往江蘇省洽談項目期間,接受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旅遊、娛樂活動,共計消費約5萬元。楊向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經西寧市旅遊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雷桂英同意,西寧市旅遊局虛列、多列支出,套取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共計163.35萬元,由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洪濤負責,用於給相關單位送禮、給幹部職工發放福利以及接待等支出。兩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將所屬單位幹部病房、職工食堂(超市)、臨街鋪面對外出租,違規收取租金149.29萬元以現金方式保管,後又存入個人賬戶,私設“小金庫”,用於發放福利、補貼以及單位其他支出。果洛州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華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黨委副書記王金洪作為分管領導,在明知資金來源和支出不合理的情況下,仍然簽字審批,不正確履行職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違規給院領導、業務庭室、綜合部門、聘用人員包乾發放省內差旅伙食補助費。時任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杭旭,分管副院長宋效國,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捷及現任黨組書記、院長程旭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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