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高週轉,莫談房地產

“不懂高週轉,莫談房地產!”不知道誰最先發明的這句話,真的是非常押韻。

近幾年房企都在追求高週轉,力求滾動開發迅速擴規模,向銷售排行榜前10、前20、前30、前50……衝鋒。

與此同時,房企維權事件尤其是大房企的維權事件也有點多,無論是塌樓還是交房質量問題,通常都會被公眾解讀為“高週轉惹的禍”。

但是,好多人未必真的懂“高週轉”的內涵!因為即便是學習“高週轉”的開發商們也還沒有學到位。

不懂高週轉,莫談房地產

01 高週轉的本質

高週轉的本質實際上資金的高週轉,是指提升資金的週轉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舉個直白的例子!假設房企有100億資金,兩年週轉一次,相當於企業只有50億資金;但是如果一年週轉5次,就相當於企業有500億資金。

也就是說,高週轉並不是指工程的高週轉。更嚴格一點說,高週轉並不是要一味地壓縮工期,高週轉並非追求從拿地到交房整體全工期的“快”,而是從拿地到預售的“快”。

因為房企開發項目,用的大部分資金都不是自有資金,要靠金融機構輸血,只要進入預售,就有銷售資金回籠,房企就可以選擇做幾件事:

1、挪用去拿新地,即在一筆貸款本金償還到期之前,可以實現多次滾動投資。當然這是在銀行或者信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貸後監管不嚴的時候。

2、用於銷返投。房企開發項目,還有一部分資金依賴預售款再投入。如果預售回款快一些,銷返投比例定的高一些,房企在一個項目上投入的自有資金量就少一些,就可以多發展其他項目。

因此,在近兩年地產融資監管趨緊的背景下,融資難、融資貴,高週轉愈發被重視,前些年一直喊著“利潤重於規模”、“質量勝於速度”的房企,都不約而同的提倡高週轉了。

02 以預售為界,快在哪兒?

2018年8月3日,陽光控股執行董事、陽光城集團執行副總裁吳建斌(碧桂園前任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曾發表演講,也提到房企要正確認識高週轉。

他說,家家房企都在喊著高週轉,但是對真正高週轉的意義並不瞭解。所謂高週轉是指拿地之後快開工、快銷售、快資金回籠,施工期該多長還是多長,施工品質還是要保證。

那麼從拿地到預售到底“快”在哪兒了呢?

想起了去年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碧桂園紅頭文件《關於提高集團各單位工作效率、促進項目高週轉的通知》中的“設計當天通宵出圖”的事件了嗎?

高週轉的房企,在拿地之前就對標公司標準化產品線,對意向地塊做好了評估,是否能夠實現高週轉。如果符合公司高週轉拿地標準,且拿地有把握,通過公司內部項目立項後,很多工作都可以前置。

比如,前置規劃設計工作,和政府提前預報方案得到預審批或者主要領導認同;提前勘探目標地塊的地質情況,做好進場施工的準備;還可以將招標工作前置,提前確認施工單位;和政府規劃部門溝通好,等等。

拿地後,快速出規劃設計圖,快速提交材料報建,快速領證。因此如碧桂園這樣的大房企甚至能夠做到“摘牌即開工”。

也就是說,房企能夠實現高週轉是有條件的,企業層面內部運營管控和協作要強,項目層面要符合標準化產品線,還要和地塊所在的地方政府打好關係。高週轉並非壓縮整體工期,也並不必然導致豆腐渣工程。

不懂高週轉,莫談房地產


03 很多開發商還沒學到位

專業人士解讀,房地產高週轉的本質其實有點類似於金融中的高頻交易,不跨週期,快進快出,通過設置一定的套利機制保障自己的盈利。

也就是說高週轉的內涵裡沒有不能虧本的說法。開發商高週轉就是為了快速回籠資金繼續投資,如果遇到高價地或者政府限制銷售價,就捂在手裡不賣不認虧,那就高週轉不起來了。

如此導致的後果是,投入的自有資金被沉澱,融來的錢要按期(比如每季度)支付利息,到兌付期要連本帶利還,搞得負債壓力越來越大。

也就是說,其實高週轉要的是現金流,房企拿了高價地或者遭遇政府限價指導,也要隨行就市出貨甚至虧損賣,拿到錢後再去拿新地,或者放貸出去也能收到利息。

因此,高週轉不是一句口號,就是快速賣,隨行就市的賣。

如果寧願趴著,樓市向上逆轉的大週期不來,就有可能再也轉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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