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新規!5月1日起鄭州新建住宅容積率不得超過2.9

4月29日上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試行)》,新編規劃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適用於鄭州城鎮規劃區域內(含新鄭新密)的住宅類建設。

其中,住宅建築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居住區人均公共綠地指標增至4.5平方米/人、10畝以下地塊原則上不出讓開發……

據瞭解,本次新規,控制住宅用地指標,增加人均綠地面積,明確住宅建築平均層數為19~26層,住宅用地容積率2.7~2.9,不得超過2.9。建築密度最大值20%,綠地率最小值35%,住宅建築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居住區人均公共綠地指標由1.5平方米/人增加到了4.5平方米/人,總體上比原國標《居住區規範》提高3平方米/人。

針對碎片式開發,一棟樓一個小區的現象,新規指出“中心城區拆遷區域面積10畝以下的地塊,原則上不再進行出讓開發建設,可用於公園綠地、市政公用設施或體育設施建設”。

在周邊設施方面,規定城鎮幼兒園不宜少於6班,最大規模不宜超過12班。

同時要求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配套一座公共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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