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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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在車速上給予於提高是有很必要的,問題是在道路上給於的低速車道迎合,車速限制不高於60的電動自行車準行車道,車身自重不應55公斤以上,應不能超出35公斤,越輕越好的準則,因為慣性越大,危害性更高,質輕在慣性作用是不大,在制動上有優勢的,故如在限速關係上應予於提高,但電池容量應限制低壓24v—36v,電動機功率限制於700W以內越小更好,車身體積有限制把手寬和車身以輪比長度=450x2000mm。供參考。功率小車速快應該予以行駛,更有利於節能環保發展。整個社會投入科技競爭創造更大貢獻。


陳昌海12


新國標電動車實用性並沒有明顯打折扣,續航、載人功能仍有保留。

全新國標電動車與前期超標車輛的區別主要在於最高限速的降低,其他方面可以說並不需要大改,看一看新規要求:

1、整車重量需≤55kg,目前簡易款的電動車實際就在50公里左右的範圍內,所以重量限制並不會明顯改變目前車輛的形態,車身剛性不會打折。

2、車體寬度需≤45cm,車輛最大寬度在把手位置,駕駛座和後排載人座位也遠遠達不到這一寬度,所騎行舒適體現也不會降低。

3、鞍座長度小於等於35cm但寬度沒有限制,一張標準A4紙的長度為29.7cm,可以想象符合條件的坐墊也並不會不舒適,後排載人座椅沒有要求同樣不影響。

4、必須有腳踏板功能,有腳踏板的電動車在早期是很多的,只是隨著電池容量的加大以及車輛逐漸加重腳踏板已經不實用了,所以後期逐漸被取消。不過回到電動車早期的形態後,腳踏板可以再次發揮作用,而且並不會成為障礙。

以上四個標準的限制範圍並不非常嚴格,對於車輛製造商而言可以在現有車輛上改進升級,在限定範圍內仍可以做出與現有車輛相同舒適體驗的電動車,那麼重點看一看時速和續航。

新國標電動車限速要求不得超過25km/h,這一速度看似不高但也只是多年來“歡樂表”造成的錯覺。曾經超標的輕型電動車(量產車)幾乎沒有哪臺能達到這一時速,踏板式電摩表顯時速能達到45~60km之間但也遠達不到,所謂的歡樂表只是讓用車人感覺車速很快而計算出的假數據。

用GSP實測過的電動車,電摩表顯時速50km實際時速低於40km/h,輕型電動車大部分不提供時速表但最高平均時速僅在20km/h左右,但為什麼感覺會這麼快呢?

原因在於車輛本身很輕,摩托車愛好者應該深有體會,以120km/h的時速在高速駕駛並不會感覺很快,而已同樣的車速騎行摩托車會感覺快要起飛,尤其是某些非巡航車或ADV的輕車,。迎面的風阻、體積的差異會造成心裡暗示,所以時速20km的情形電動車實際感覺已經不慢了。

而在新標實施之前車輛製造商會使用歡樂表,但在新標之後車企需要嚴格按照標準提供最高車速,所以實際用車過程中並不會降低通勤效率;當然那電動車當做摩托車使用的話一定會降低,但還有可以登記上牌的電摩選擇,這類車客觀的說已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管制是應該的。


蓄電池電壓要求≤48V,車輛維持在55公斤左右使用12V·20Ah的鉛酸電池續航會和現在相同,組成48v後容量仍在0.96kw左右,如能使用一些輕量化材料續航反而能上升一些,所以續航也不是問題。

那麼新國標電動車實際只是要求現有的輕型車輛稍微改型、增加腳踏板,使用功能沒有區別;制定出新國標的目的是區分超標車,超標車即使用歡樂表車速達到了輕便摩托車的水平,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高於電動自行車是潛在的風險、在機動車道行駛因沒有路權也不會有人主動避讓,使用這類車的用戶多為外賣小哥,為利益忽視交規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例數不勝數。

所以只能制定出新標準讓輕型車能繼續使用,讓電摩成為機動車去上牌合法用車,而且製造商如想要讓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也會對車速、制動系統等核心部件全面升級,對於需要使用電摩的用戶而言雖然要考證和上牌,但也獲得了質量達標機動車標準的車。

換個角度看問題的話新國標還是有一定意義的,捫心自問自己在騎行電動車時有沒有過違章行為,每個人有一次的話2.5億臺電動車就是2.5億次,不管理的話交通環境還能再差嗎?



天和Auto


雖然新國標在有些人看來,確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已然如期實施了。這是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事實,你接受也好,不理解也罷又能怎麼樣呢?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最後都得按新國標執行,否則將面臨處罰。


對那些以電動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人來說,要理性看待這個問題,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怎麼辦才能讓自己手上的電動車用的儘量久。這才是最現實的想法,抱怨和發牢騷起不到任何作用。站在使用者角度來看,新國標電動車不實用的地方有三點:

第一,最高車速25km/h,這個速度有點低了,如果自行車蹬快點,可能比它都快。試想當你騎著電動自行車,被別人騎著自行車輕鬆給超了,你將會何等尷尬!比自行車還慢的電動自行車,還會有多少人願意掏錢購買?在快節奏的今天,這種超低速電動車不符合大眾需求,也註定是沒有市場的。


第二,必須有腳踏騎行能力,也就是說必須要有腳蹬子。這更是一個雞肋般的存在,有電的時候我用不到,沒電的時候我蹬不動,那我要它還有啥用?連裝飾作用都起不到,裝上腳蹬子後整車反而顯得更難看。難不成只是為了容易區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讓交警叔叔老遠就知道該不該查。第三,續航能力不行。買電動車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它的續航能力怎麼樣,誰也不想因為沒電被扔半路上。新國標電動車跑不遠是個大問題,整車質量有所增加,電瓶容量卻有所減小,共同導致了它的續航能力不行。尤其是對快遞外賣行業來說,這種電動車根本沒法用。


正是由於電動車存在的交通亂象,催生了新國標的出臺,但新國標貌似沒找到電動車問題的癥結所在,藥不對症。導致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對已購的超標電動車,不能立馬一禁了之,該掛臨牌的掛臨牌,設置一定過渡期,把使用者的損失降到最低。第二,對快遞外賣行業,公司從電動車廠家專門定製符合行業特點的新國標電動車,統一掛牌配車。第三,對電動車使用者,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與教育,切實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養成騎車遵守交規的好習慣,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車難題。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佛山當年禁摩我就認為不可行,完全沒有考慮到普通市民出行和工作問題……!當汽車暴增的時候,上落班高峰時段塞車嚴重。試問,塞車就等同於白白浪費能源和時間,加劇溫室效應,汽車各項費用也讓市民開支增加……!好不容易聽到國家允許電動車出行新規,但是感覺一點都不實際。如果電動車的動力不足、續航距離短和速度太慢,就不如踩共享單車!時速超過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必須上牌規管,速度60~100公里定為機動車輛,必須購買保險和定期年審。既可以方便市民出行,也能提升產業升級和就業機會。


科技強國忘戰必危


一、電動車的腳蹬子,電動車的車身比自行車要寬的多,在過限寬樁的時候有可能發生剮蹭,反倒不安全。而且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傳動比太低,人力驅動時候很難達到人步行的速度,所以腳踏功能實在沒必要!

二、電機功率限制在400KW以下,在爬坡、爬比較陡的坡和比較長的坡的時候,電動車會因動力不足而失速,所以這個限制不合理。

三、現在在城市買電動車的市民,平均通勤距離都在20公里左右,最高車速25公里/小時標準明顯過低。

四、所謂的電動車交通違法亂象主要在交通參與人違法而不在交通工具,企圖通過限制交通工具來治理所謂的電動車交通亂象,何異於魚刻舟求劍、椽木求魚?


guozhongren


這幾天新國標電動車的熱度很高,不過就相關的節目中看,很多的電動車店主並不是很能認可,很多地方的電動車店也出現了關門的現象,很多店主表示這幾天的生意差很多,根本就沒有成交量可言,而電動車上牌點也沒有多少車輛上牌。



從相關的文章評論中可見,大家對新國標的電動車並不是很認可,很多人表示寧願騎自行車也不願意買電動自行車。也有人說,6公里的路,騎電動車需要50分鐘,但如果是走路的話需要1個小時,這樣一來還不如騎自行車。


很多人認為電動車帶腳踏不是很實用,電動車真的沒有電了,大家寧願牽著也不會騎著,太累了。也有人說電動車的續航能力太低了,過去能夠跑幾十里路,如今20公里都難。還有人說新國標電動車太貴,價格比原來貴出一倍,這樣也讓大家購買的積極性降低。

不過新國標既然已經實施了,那就不會改變,因此在今後大家都需要騎著合規的電動自行車才能安全的上路。那麼應該怎麼解決電動車的出行難問題?那就只能從摩托車和小轎車下手了。

很多網友也調侃,現在的摩托車行業應該會再次好轉,特別是對於那些送外賣和快遞的人來說,想要以新國標的電動車上路,難度比較大,而摩托車的需求量會逐步增長。不過對於那些限摩的城市來說,摩托車就不是太好了。 前段時間國家發佈了一個文件,提出了汽車下鄉的觀點,估計今後的汽車消費市場也會迎來新的增長點。而自行車的銷量應該也會利好,這樣也可以起到健身的作用,大家咋看呢?


惠農圈


專家們的應該問問民眾,為什麼買電動車?需求點在哪裡?因為限制了摩托車,電動車才了市場,因為腳踏型電動車小,載物不便,踏板電動車有了市場,因為續航里程問題,有了大電池電動車,因為山區農村道路問題,大功率電機電動車有了市場。既然允許電動車製造存在,那就應該完善各種法規,如大功率在出廠、銷售、購買、行使時同機動車(駕照、行駛證、交通處罰等可比汽車摩托車條件與成本低些),應該讓市場需求、製造企業之間平衡。政府更應該對產品質量、市場監管、交通安全法規等方面完善,不應在電動車大小的問題上下功夫,難道汽車、摩托車不大不快不重不危險嗎?電動車都造小的失去了很多價值,企業也難存活長久的,哎。


東方人民3


按目前的標準不變才是最現實的,可變的:就是加大管理處罰,讓公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凡事都有利弊,你把車速整降下來也不見得就是好事,一:很多路段都是非機公用路段,本來車流量大,如在把電瓶車降速,那豈不是睹上加睹,二:在說:前面電瓶車太慢,性格狂燥者:會冒險強超,容易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三:電瓶車車速過慢對上班族來說也是極其不便的,路程遠一點的,來回可能就得多一小時的時間,對農民工來說及其的不方便。不是說車慢就沒事故,主要還是行駛規則,不能想咱騎就咱騎,無視交通規則。這才是問題的關健所在。解決之道:靠教育:靠管理:加大處罰力度,即可解決。沒必要:什麼新規舊規,變來變去,不符合現狀。再怎麼整也沒用。


手機用戶6891152497誠


社會在進步,中國在飛速發展!那些所謂的專家卻在退步,還用著那些陳腐老舊的思想,忘了根本的邏輯性和使用安全性,違章是人的問題,管理混亂是管理者的問題,也是人的問題,和車有什麼關係?好,既然說車速太快,那麼汽車比他速度快嗎?每年車禍最多的是汽車還是電動車?現在這種標準的車輛載人和路面行駛的安全性比以前的好?做過調查嗎?做過實驗研究嗎?刀能救人,也可以殺人,管理者要做的是管理好用到的人,而不是禁止人們用刀


這就是柳州


電動車這幾年瘋狂發展已經成為了交通的毒瘤。滿大街亂竄,闖紅燈,為什麼要分開,就是把那些高速的電動車明確為摩托車。

電動汽車也是起床,為什麼電動摩托車就不是摩托車。

劃為機動車的按機動車管理,不能胡來。

電動自行車你就隨便騎。

不要動不動就要說什麼弱勢群體。你是要上天呢?

你看看城市裡汽車能不能開到50公里的速度。

就你助力車還50公里。不辦駕照。一點點交通知識都不懂,沒有處罰的辦法。

到處闖紅燈,亂竄。已經是城市交通中的毒瘤了為什麼要改標準。

因為不改就全部不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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