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金穗”迎春,春滿園

為進一步推動鄉村振興,志丹縣實施“金穗工程”,選派50週歲以上在職科級幹部到村擔任鄉村振興特派員,讓“金穗”再回春,映得鄉村春滿園。


志丹縣:“金穗”迎春,春滿園


嚴把一個關口。以政治素質好、組織協調能力強、帶頭致富本領高、善於做群眾工作為基本條件,採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鎮村選擇、組織確定的“兩薦兩選一定”五步法嚴格把關確定。共選派特派員82名,覆蓋了13個鎮辦70個行政村。

明確兩個要求。一是鄉村振興特派員任期為3年,要免去現職,脫離原單位,駐村工作不少於120天。二是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管理。

志丹縣:“金穗”迎春,春滿園

做好三重保障。一是待遇保障。特派員在村工作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每年給予一定工作補貼。二是激勵保障。擇優給予資金獎勵,優先推優樹模,享受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三是組織保障。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組長,以縣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部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形成了紀委監委、組織、宣傳部門、鎮村協同配合的組織體系。


志丹縣:“金穗”迎春,春滿園


抓實四項任務。特派員要以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壯大村集體經濟、倡導文明實踐、推進基層治理為突破口,當好“四大員”,抓實四項任務。一是要當好指導員,理清發展思路。二是要當好先鋒員,引領文明實踐。三是要當好建設員,帶動產業發展。四是要當好協調員,推進鄉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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