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园建设再添政策“砝码”

2019-04-29 20:53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赤奎

连日来,经济开发区集中力量,对拟建小微企业园的堰头区块老旧工业厂房进行拆除。截至目前,该区块共拆除厂房50宗,建筑面积27.21万平方米。“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努力打造小微企业园建设样板。”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堰头小微企业园将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小微企业园建设再添政策“砝码”

在各镇街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如火如荼推进之际,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也是我市继制定《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小微企业园用地建设的补充意见》《永康市小微企业园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之后,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再添政策“砝码”。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的特色和优势所在。而小微企业园建设,则是引导企业集聚、促进规范发展、解决“低散乱”现象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有利于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提高亩均产出效率、解决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有利于聚焦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功能、改善发展环境,还有利于促进集聚、规范、安全、创新、绿色和提升发展,再创小微企业发展新优势。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市要建成小微企业园35个以上,基本完成老旧工业点和小微企业集聚片区的改造提升;推动一批小微企业入园集聚转型发展;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满足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需求。

围绕小微企业园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市将坚持破立并举,既抓小微企业园的建设提升,提供高质量发展平台,又抓“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倒逼企业入园集聚;坚持政府和市场联动,加强政府对小微企业园建设的规划布局、成本控制、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建设和经营服务;坚持建设和提升兼顾,加快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的同时,注重园区运营管理、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的提升。

具体而言,在规范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方面,我市将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全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科学设计单体建筑体量、建筑高度、层次和立面风格。完善消防、环保、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在园内或周边安排必要的商务、办公、宿舍、餐饮等生产生活服务配套,并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建设行业共享的工程中心,配套有效的治污设施。优化项目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全市小微企业园区域内工业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审批模式,全面优化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创新建设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

在加强入园企业培育方面,我市将加快老旧工业点和小微企业集聚片区的改造提升,依法依规全面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倒逼企业入园发展。严格企业入园条件,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优先入园。实施小微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引导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同时,规范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园区运营机构,提升园区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政策是入园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各镇街区要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保障。创新融资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小微企业园建设和入园企业发展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历史遗留工业用地置换比例进行了调整,并就优化财税支持和创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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