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丰台、石景山三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发布

北京市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扎堆发布,截止目前已有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丰台区、密云区、延庆区、燕山地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

已发布,本文汇总西城、丰台、石景山三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从家长们最关心的政策要点、入学条件和方式,还有各区入学工作时间安排,为你进行分享~

西城、丰台、石景山三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发布

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政策要点

今年五类人群可以在西城区入读小学。针对去年开始实行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入学政策,西城区今年首次明确,将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小学入学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即“有房有户”家庭;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4.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5.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方式

寄宿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道寄宿学校入学,寄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校公示。

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若在学区有学区派位入学计划,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结果,派位结果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到一所学校登记。

学校根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告示。

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集体户籍、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等其他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有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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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入学条件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初中入学方式

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升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全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意向,按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特色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到特色学校报名,特色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对口直升入学

符合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依照规定的直升比例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入学。派位结果在毕业学校公示。

学区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学区内自愿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招生计划的初中校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并未被其他各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意向,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入学,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具有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西城、丰台、石景山三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发布

特别说明

1.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2.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且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及有突出贡献人员子女,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学区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3.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并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4. 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5.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西城、丰台、石景山三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发布

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政策要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可在丰台区接受义务教育,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寄宿学校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 。

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及要求

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 6 周岁(2013年 8月 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2.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二)相关政策及规定

1.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对采集的儿童居住地址进行核实,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及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2.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3.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统筹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4.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5.寄宿学校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我区具体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学校须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和录取名单。

6.民办学校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我区具体入学方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须向区教委备案,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民办学校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入学方式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一)派位入学

派位入学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学校在完成接收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小学入学

本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和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

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含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初中入学

全区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有全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

片区

①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②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片区入学。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时,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

(二)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三)寄宿学校入学

经区教委批准的可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入学学生名单需上报区教委。

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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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19年9月1日起,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将不再享受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石景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条件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或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入学方式

(一)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小学

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持有本人的合法房产证明,应在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录入信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审核登记信息。

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

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个学区,对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经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采用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自2019年9月1日起,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将不再享受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二)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我委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就读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19年需在我区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录入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6日至24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月20日至5月3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单》、在京就业务工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石政发〔2019〕号)。

审核通过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方为有效信息。

通过后的审核申请人还应在区教委规定时间登录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志愿,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采用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不按期填报志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入学资格。审核申请人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审核信息无效。

2020年,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区入小学,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连续实际居住、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5月1日)。

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还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我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小学审核其升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五)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六)其他入学方式

1.全区派位入学

小升初时,四大学区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2.就读寄宿学校(班)

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具有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公示。

3.就读民办学校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依据区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4.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中心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本区户籍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委根据残疾程度,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首钢矿山子弟学校招生,须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在具体的入学方式上,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个学区。

石景山区2019年学区所属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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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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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入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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