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上百萬年鐘乳石“比翼鳥”被3名遊客用石塊砸壞,其中一部分全部破壞;景區:基本無修復可能, 你怎麼看?

邪惡V叔


我是青澀島嶼的君哥, 很榮幸回答您的這個問題。

首先,我相信任何人看到這個事件都會感到非常的義憤填膺。這種人的素質簡直差到了極點,差到不能再差了,像這樣的人,他們出來旅遊,一定要給他們加入黑名單,對這樣的行為啊,也要重重的懲罰,讓他們以後不再敢。

其次,我們從法律上一定要修改法律,然後加強執法。像這樣毀壞我一些重要的文物,毀壞旅遊景點這些重要的設施,旅遊產品應該讓法律去解決去判決,不但要給予鉅額的罰款,而且還要讓他失去人身自由啊!像這些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一旦損壞,損失無法彌補,必須懲罰違法分子,給全國人民一個警示,一定要遵守旅遊地區的法律法規。

第三,我們出門旅遊代表的是我們城市的形象,如果呢,我們出國旅遊代表的是我們國家的形象。我們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我們所在城市的形象或者國家的形象。正所謂走出家門,身擔家庭榮辱,走出國門,身擔國家榮辱。對於這樣的害群之馬,一定要讓他接受教育,接受懲罰。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個人的看法,有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指正,有不全面的地方,也希望大家補充,我是青澀島嶼的軍哥,也歡迎大家關注我,我會更加努力





青澀島嶼


這個問題沒有那麼複雜,歸根結底是法制的問題。人是富有感情的高智商生物,這就決定了人的自私屬性,所謂的素質也是在規則的範圍約束下一點一滴養成的,如果沒有規則,沒有處罰,素質就無從談起。現在國內的類似問題頻發,有沒有明確的法律處罰規定?能否貫徹執行?誰來執行?處罰力度是否得當?能否達到處罰一起教育大眾的效果?其實,這種問題現在國內是普遍存在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決不能是一句空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