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要做好“提质”文章

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矛盾、汇聚人心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新时代,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组织“堡垒作用”有效发挥的关键。作为基层组织部长,要着力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品牌打造”等工作,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上“动脑筋”、“做文章”,努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为服务县域中心工作发展提供更坚强的组织保障。

推进“党建制度创新”,规范组织运行。

组织部门要注重制度创新工作,加大理论探索力度,提高制度创新水平,让制度治党成为常态,同时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实现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基层党建效能。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兴隆县探索构建“1+N”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一方面,制发“1个纲领性文件”。即《兴隆县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意见》全面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明确“政治领航、强基固本、头羊培育、雾灵先锋、城乡治理、品牌示范”六大工程,作为兴隆未来几年党建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加以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制发“N个配套性文件”。制发星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制度性文件。设置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带领富民强村、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五星级标准”;采取村级民主评议、乡镇自评推荐、县级重点考察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对评定等次靠前的村予以适当经济奖励,对五星级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公务员。制发村干部行为规范制度性文件。对村干部履职尽责、坐班值班、廉洁自律、示范引领等方面的行为提出具体规范,指导村干部规范用权。制发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制度性文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有关要求,对补贴标准、绩效预留、发放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探索建立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按照所任正副职职务,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费后报账。调整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政策。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仍然健在的正职村干部,连任6年或累任9年的,按照每任职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标准予以保障,统筹安排村级副职离任补贴。

推进“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突出素质提升。

从一定意义说,党的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正是由农村干部的行动来体现的。基层组织部门要把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农村干部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特别在党员教育、档案管理、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要不断创新载体。对此,兴隆县积极探索了一批工作举措。一要积极开展“素质提升”行动。年内对村级正职集中培训1次,选取50名左右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外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的实效性。二要开展村干部档案“备案管理”工作。参照干部档案标准,统一组建村干部个人档案,县级和乡镇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正职档案由部内统一管理,村级其他干部档案由各乡镇专门管理,探索建立村干部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三要开展村级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工作。要求每村储备2-5名成熟的村级后备干部,其中至少要包括1名女性;县级和乡镇全部建立后备干部库。同时,在后备干部库中择优选取50名左右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后备党员干部,任命为村级专职组织员,参与村级组织建设和相关事务,参照村级副职职务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推进“党建品牌打造”,强化服务功能。

打造基层党建品牌是创新党建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以品牌建设为抓手筹划布局基层党建工作。具体工作中,应以党建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打造差异化党建品牌上下功夫,以兴隆为例,根据县域中心工作实际,全面打造以“一环六线”为框架的“365党建示范区”。一要突出硬件达标。在农村,重点打造综合服务站,全面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固定服务场所、有统一服务标志、有公示服务信息、有便民服务设施、有规范管理制度,实现村级制度、主题服务标志全面上墙。二要突出围绕中心。按照“一支部一主题”的工作思路,2019年打造农村和社区党组织示范点10个、机关和行业党组织示范点3个。结合党组织实际,总结提炼好机制、好经验,打造观摩点,实现“可看、可听、可学”。三要突出保障支持。严格落实省级关于村级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相关要求,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及时予以拨付。结合基层党委申请情况,制定使用计划,重点在党员学习资料购置、教育设施提档升级、重要节日慰问等方面予以支持,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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