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怀孕的20岁女友并弃尸,凶犯为何只被判29个月?原因堵心!

今天,香港高等法院以四项洗黑钱罪,判决一个名叫陈同佳现年20岁的香港青年29个月有期徒刑。实际上,陈同佳是一个造成一尸两命的杀人凶犯。怎么回事?

这是一个很惨的案子,同时也是一个事实非常清楚的案子。

去年2月,陈同佳与其20岁的女友潘晓颖到台湾旅游,过情人节。据悉,期间陈同佳怀疑看到潘晓颖在社交网站和另一名男生合照,便对潘起杀机。2月17日,陈同佳和潘晓颖入住台北紫园酒店。此时陈同佳和潘晓颖在酒店房间发生争吵,据称,潘说,肚子里的孩子是前男友的。陈同佳在盛怒之下,殴打了潘,并勒死了她。

杀死怀孕的20岁女友并弃尸,凶犯为何只被判29个月?原因堵心!

陈同佳与潘晓颖

之后,陈同佳将尸体装在粉红色行李箱中,离开酒店,乘车将尸体抛弃到空地。当晚陈同佳独自返回香港,并用潘晓颖的银行卡取钱。当年3月13日,陈被香港警方拘捕,并揭发出凶杀案。

杀死怀孕的20岁女友并弃尸,凶犯为何只被判29个月?原因堵心!

既然事实再清楚不过,为什么不以杀人罪提诉,并判刑呢?

这就要说到存在于港台之间的一个司法漏洞。港台之间没有刑事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安排,因为是在台湾杀的人,即使疑凶承认杀了人,香港警方只能以在香港的犯罪事实提诉,即陈同佳用被害者的银行卡提款。这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

台北士林地检署在去年12月,发出对陈同佳的通缉令,一旦陈入境台湾,就将被拘捕,通缉时效长达37年半,直到2055年8月。但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下,陈同佳怎么可能还去台湾呢?

杀死怀孕的20岁女友并弃尸,凶犯为何只被判29个月?原因堵心!

有一个补救的办法,但这个办法正遭到香港一些反对派的抵制,甚至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也指手画脚加以反对。

这个办法,就是修改香港《逃犯条例》。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就提出修订该条例,以堵塞法律漏洞,但引起一些反对派的干扰。按照今天的判决,陈同佳最快将于今年10月获释。如果在这个之前,没有修改《逃犯条例》,那么杀人犯陈同佳将逃过法律的应有制裁。

如果一直不修改,下一个陈同佳必将出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